- 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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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食堂及库房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委托,对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食堂及库房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磋商内容:
(一)项目名称: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食堂及库房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该工程对位于七里河区八里窑336号的市精神康复医院食堂及库房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食堂、面点间窗户以下砖墙裙,窗户以上涂料面层,食堂窗户以下重新铺贴砖墙裙,窗户以上部位重新刷乳胶漆,面点间墙面重新铺贴墙面砖;铲除原有储藏间、工具间、部分仓库天棚及墙面涂料面层,重新刷乳胶漆,在原有水泥地面上重新贴地砖;拆除原有食堂,厨房,面点间铝扣板吊项,重新做铝扣板吊顶;拆除原有铝合金窗户、钢质门,重新安装断桥隔热铝合金窗、防盗门、成品木质门套;拆除原有屋面卷材防水,并重新做3毫米厚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安装不锈钢货架、紫外线消毒灯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三)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采购预算:15.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完整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明细);
(四)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甘肃(http://www.gs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二)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A塔901室
(三)获取方式:邮箱在线获取或现场获取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认为能体现自身能力的其他资料。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格式为PDF)发送至邮箱:1354685195@qq.com或现场提供进行审核,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和磋商文件。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18909402945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磋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A塔901室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精神康复医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
联系人:宋博
联系电话:1389322056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兴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安大厦A塔901室
联系人:马龙
联系方电话:18909402945
2022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