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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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办公楼负1层
职工之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办公楼负1层职工之家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209-052H
2、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办公楼负1层职工之家改造项目
3、最高限价:35.741693万元
4、建设内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办公楼负1层职工之家改造(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办公楼负1层
6、质量要求:合格
7、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2)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六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能为同一个人;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非联合体)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3%优惠幅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 [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信息);
(4)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要求的资料外,可提供供应商认为能体现自身能力的其他资料。
以上需提供的资料扫描成电子件(格式为PDF)发送至邮箱:1515060297@qq.com进行审核,凡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我公司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联系人。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注:因疫情影响,所有投标供应商在进入开标现场时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投标,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拒绝进入的,逾期送达或未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一切责任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地 址:城关区天水中路2号
联 系 人:李占海
联系电话:18109319989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二楼
联 系 人:郝慧慧、蔚东香
联系电话:13919027025、18215189972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