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12-14
- 点击:0
- 来源:
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系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ZZD-2022-012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委托,对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系统车辆保险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机动车辆投保险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保额5万元/座),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1.2服务期:1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
2.2供应商须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如为省级分公司投标,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5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请在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508室(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获取时间:2022年 12月14 日至2022年 12 月 21 日,每日 08:30 时至17:30 时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银行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月 26日 14时30分,供应商须于当日 14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逾期未送达,将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其他网站转载内容如有出入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206号
联 系 人:雍瑞祥
电 话:18919318889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骆薇
电 话:18419141314
电子邮箱:594111828 @qq.com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