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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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北京时间)在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咨询报名,并于2023年9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YJC-ZFCG-2023-07
3.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5000元
5.单机最高限价及采购数量:7000元/台,15台
6.采购需求:须采购笔记本电脑一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2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应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点: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0元/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5时00分
2、地点: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五、磋商开启
1、磋商时间:2023年9月15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html/1273/)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03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943-826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