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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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日报社新闻纸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日报社委托对兰州日报社新闻纸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该项目于2019年7月24日和2019年8月27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对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两次招标过程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现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GSZY-19029
二、采购内容:兰州日报社新闻纸采购
三、预算金额:1307.01万元(采购最高限价1123.57万元)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本项目于2019年7月24日,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兰州日报社新闻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进行了公示。截止8月14日开标,只有一家投标人(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参加开标,因投标企业不足三家,导致项目废标。经兰州日报社申请,兰州市财政局批准该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自行采购。于2019年8月27日,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截止2019年9月3日,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仅一家(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项目终止。现报社目前新闻纸库存仅有140吨,只能满足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半月出版用量。按照出版行业新闻纸安全储备的最低要求,需要2至3个月的储备用量。目前情况已严重影响报纸出版安全。该项目所涉及的国内新闻纸生产商尽管有三家,但经公开招标仅有一家参与投标。因此,本项目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
为确保兰州日报社所属报纸能够正常印刷出版,鉴于之前仅有一家生产厂家(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参加投标,且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包含“生产和销售新闻纸”,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纸张制造与销售;
5、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日历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八、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9日,每日08:30-17:30。
2、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28号。
3、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九、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上午10: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兰州日报社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兰州日报社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日报社
联系人:王晓刚
电话:1391947133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军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28号
电话:0931-7753240 18294264284
十三、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1)供应商应提前将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的方式递交到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再受理。投标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并且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采购文件未响应。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的方式从报价人的基本账户中缴纳;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102522000483438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教城支行
到账查询电话:0931-775324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甘肃中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