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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昌市金川区新安分站、油籽洼分站、陈家沟供水工程、古城分站、龙口分站、永昌县朱王堡镇梅北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邀请函
甘肃金昌化工(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和建设有限公司 、甘肃佰益建设有限公司 :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昌市金川区新安分站、油籽洼分站、陈家沟供水工程、古城分站、龙口分站、永昌县朱王堡镇梅北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经金昌市生态环境局批准,现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特邀请你公司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BFHBJ2020YQ-01
2.项目名称: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昌市金川区新安分站、油籽洼分站、陈家沟供水工程、古城分站、龙口分站、永昌县朱王堡镇梅北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3.预算金额:97万元
4.最高限价:97万元
5.采购需求:保护区隔离防护及警示标志工程、农田管理工程、水源地清理整治工程、
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监测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含前期施工方案编制费28000元,由投标人中标后单独支付。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1.提供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和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度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 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投标邀请书到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金昌市上海路汇金财富广场2051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陆佰元整。
(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证件、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15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0年9月1日15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8号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地点: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8号
联系人:雷晓琳 联系电话:13830561990
(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汇金财富广场2051号
联系人:李晓庆 联系电话:15719360522
(三)开标地点:金昌市生态环境局(三楼)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8号
(四)项目联系人:雷晓琳 联系电话:13830561990
2020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