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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二、三、四楼办会室改造及窗户更换维修改造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 时间: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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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二、三、四楼办会室改造及窗户更换维修改造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编号:MLXRMJCY2020YQ001

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二、三、四楼办会室改造及窗户更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择承包人。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对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二、三、四楼办会室改造及窗户更换维修改造预算金额为351994.64元。

1.2 计划开施工日期:工期 30个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已到位资金100%

1.4 建设地址: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兰实建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民乐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国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4根据张掖市人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无欠薪承诺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88号)文件要求,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出具“无欠薪承诺”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项目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拟中标市外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市内企业持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欠薪证明”办理中标通知书。

2.5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就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1日上午09:00-11:00时至2020年10月13日下午15:00-17:00时,在张掖市甘州区名门首府11栋2单元601室现场提供本公告第五项中所有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向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售价200元每份每标段,售后不退(不寄售)。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3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民乐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人: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址:民乐县

邮政编码:734500

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399361240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铁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名门首府11号楼2单元601室

邮政编码:734000

人:臧金生

联系电话:156826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