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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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玉门油田基地2020年救援装备
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应急与综治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玉门油田基地2020年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此项目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无异议,现正式予以公告:
一、采购文件编号:JQYF(2021)004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举高式暴雪中低倍炮 |
1 |
台 |
进口设备 |
2 |
抢险救援手套 |
200 |
双 |
|
3 |
消防指挥员头盔 (红色) |
30 |
顶 |
头盔配备披肩、手电架、防爆手电款 |
4 |
隔热服 |
10 |
套 |
|
5 |
移动式水骨卷盘或水带档 |
4 |
个 |
|
6 |
手持式红外热成像仪 |
1 |
台 |
|
三、采购预算:¥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暴雪灭火方法与现有的相比较,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石油、石化、海上钻井平台、机场航空设备、坦克、火车、海、河船舶、机修库、航空母舰、弹药、剧毒物质仓库、木质材料等火灾,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扬州市宏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2019或2020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企业2020年任意一期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举高式暴雪中低倍炮生产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 2021年4月27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按照以上时间进行报名登记。
特别说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领取地点: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67号银佳创业园三楼)
3、领取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免费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采购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时间:2021年4月29日08:30时至09:00时,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时间:2021年4月29日09:00时;
采购地点: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36号醉心假日大酒店6楼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
分公司应急与综治中心
联系人: 剡晓伟 联系号码:13830157322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巧玲 联系电话:18193739886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67号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 户 名: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鼓楼支行
账 号:2713310109000084023
投标保证金:小写:¥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缴纳方式:电汇、转账;缴纳时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二、是否为PPP: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