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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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药颗粒制剂委托加工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1259-21455
2、采购内容: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期限 |
1 |
中药颗粒制剂委托加工 |
142000盒 |
3.45(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委托加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或供货量达到142000盒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剂配制范围具备颗粒剂、胶囊剂的生产资质,且满足我院制剂规格、包装生产线要求。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项目预算:48.99万元
5、拟采购产品说明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二十八条要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且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并属于“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可以委托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配制制剂。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因我院制剂中心无法满足颗粒剂的生产要求,在申请颗粒剂(仙贞扶正颗粒、金菊板蓝根颗粒、疏肝利胆颗粒)的备案文号时,已由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为我院中药颗粒剂的法定许可生产企业。
2)拟定供应商名称: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中段2299号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通过邮件形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8.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08:30分。
9.谈判地点: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3室)。
10谈判保证金及递交方式:供应商应提前将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以到帐时间为准) 之前以电汇的方式递交至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户 名: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甘肃银行营业部
账 号:660400040732300010
联系电话:0931-8179777
11.采 购 人: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号
联 系 人:邵主任
联系电话:0931-8356673
1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兴龙 杨阳
电 话:0931-8179677 18119421692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5室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