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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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新能源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东南商业街C区三楼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7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ZMD2021-48ZC
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新能源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56.00(万元)
最高限价:56.00(万元)
采购需求:六辆新能源公务用车租赁(三年)(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许可)、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截止之日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2-01至2021-12-03,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东南商业街C区三楼309室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委托人须为供应商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2018年至2020年审计报告原件或资信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07 15:0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12-07 15:00
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
联系方式:19109399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合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东南商业街C区三楼309室
联系方式:18193925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院长
电 话:19109399191
甘肃合众明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