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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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金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等政策规定的要求,现对金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金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方案
2、事项性质:改革
3、委托单位:金昌市教育局
4、金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依据国家和省上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全省其他市州收费标准,我们研究提出了金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县区均按2.5元/课时•人次标准核定课后服务人员补贴成本价。按照城市学生财政补助30%、县镇学生财政补助40%、农村学生财政补助50%,需向家长收费城市学生1.75元/课时•人次、县镇学生1.5元/课时•人次、农村学生1.25元/课时•人次。
永昌县初中、小学收费县镇学生每学期270元、农村学生每学期225元。
金川区城市学生初中一二年级每学期157.5元,初三及小学生每学期315元;农村学生初中一二年级每学期112.5元,初三及小学生每学期225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该事项实施区的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金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定价方案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
1) 对事项实施持何种态度,您是否支持该事项实施,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 该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 该事项实施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4) 事项实施对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生活或工作带来的影响;
5) 您对事项不满拟采用何种诉求方式;
6) 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事项实施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该事项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2、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
3、公示地点:事项涉及的地区。
4、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事项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金昌市教育局
单位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6号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18993501131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启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湖嘉苑二区门口
联系人:刘学鸿 联系电话:18393151806
邮箱:gsqxgc@163.com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二维码等书面形式与事项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该事项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事项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3、征询意见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9日。
金昌市教育局
甘肃启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