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原公路段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 时间:2024-04-26
  • 来源:

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原公路段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现就原公路段闲置房屋公开招租,欢迎潜在的竞租人参加。

一、招租项目简况

1.项目编号:CXZBFWCZ24-007。

2.项目名称: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原公路段房屋公开招租。

3.招租标的地址:崇信县锦屏镇新西街原公路段。

4.标段划分、房屋信息及招租底价:

标段

               房屋信息 

  招租底价

一标段

临街门面房一楼7间约158.2平方米

41800元/年

二标段

临街门面房二楼约133.7平方米

21000元/年

三标段

院内房屋约773.9平方米

51200元/年

5.相关配套情况:简装。

6.经营范围: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受坐落位置条件限制,从事餐饮及产生较大噪音、振动、废气污水等项目需提前沟通。

7.招租期限:1年。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允许联合竞租或承租,只能独自使用,不得转租或租给他人使用。

3.竞租人需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招租方相关规章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及竞租时间、材料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2.企业或个体户报名材料清单(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工商、税收、物价、卫生、安全等方面相关责任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近3年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非联合体竞租书面声明函。

3.自然人报名材料清单(所有材料需签字捺印):

(1)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2)具有独立承担工商、税收、物价、卫生、安全等方面相关责任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个人银行征信查询报告;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书。

4.报名及参与竞租方式:

网上报名及竞租,竞租人应于2024年4月28日17:30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和竞价表扫描件(PDF格式)发至邮箱798882711@qq.com,并将书面材料送至:甘肃省崇信县人民路1号崇信公路段310办公室。

竞租人针对多个标段报价的,应分别提供竞价表;报名材料或者竞价表内容不全的,视为竞租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书面报名材料和竞价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视为竞租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四、自行现场查看

1.竞租人应在提交竞价表之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标的,费用自理。已提交竞价表的视为已经现场查看,确认了出租标的的范围、面积,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出租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缺陷、可能存在的历史遗留纠纷等影响因素已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2.招租以招租标的现状为准,招租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竞得人不得以面积误差调整中标租金。

五、成交确认

1.中标人确定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网上报价,符合竞租人资格条件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如在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则此竞租人为最终的中标人。无人报价或者竞租人报价均低于底价的,终止本次招租活动。

2.出租方发出中标通知书3日内,中标人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未能全额交纳全年租赁费用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符合竞租人资格条件的第二顺位人获得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3.招租方有权对竞租人使用招租标的的用途、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进行审查,有充分理由时可以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六、违约责任及有关事项

1.竞租人必须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遵守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作竞租人违约,招租方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2)成交后拒不签署租赁合同或不按期缴纳租赁费的;(3)影响竞价正常进行的其它情形。

2.竞得人使用上述出租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属地政府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招租标的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竞得人使用土地及建筑物必须遵守其设计用途、相关法律法规、招租方的要求。若竞得人违反前款约定,招租方可以收回出租标的,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得人全权承担。

4.出租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

5.租赁期满,竞得人应撤走自有物品,按期交还土地及建筑物;遗留物品由招租方处置,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若出租人遇不可抗力、政府拆迁及政策变动等风险影响, 竞得人应无条件按出租方要求腾退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7.本次招租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竞租人资格条件或报价低于招租底价的竞租人不参与竞价排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2.本招租活动解释权属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933-6121922  18293395627

地址:崇信县人民路1号崇信公路段

 

                                                                 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原公路段房屋公开招租竞价表(最终报价)

 

致: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

我方为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甘肃省平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崇信公路段原公路段房屋公开招租项目  (标段号)  的最终报价为:

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价格 (元/年)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我方承租本项目所应缴纳的有偿使用费的固定不变价格,我方承诺不再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竞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