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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胡川镇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投标邀请书
  • 时间:2025-08-04
  • 来源:

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天水鹏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卓冠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诚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三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张家川县胡川镇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2025〕276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张家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张家川县二〇二五年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川县胡川镇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2建设地点:张家川经济开发区胡川片区

2.3建设内容:在园区内新建1条道路,硬化1#厂房周边场地和2#厂房东侧场地。道路全长384.91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时,路幅为12米宽车行道,双向两车道;1#厂房周边普通水泥混凝土硬化场地面积1279平方米,2#厂房东侧普通水泥混凝土硬化场地面积116.2平方米。

2.4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396.31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9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1230日。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3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3.4投标人须提供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一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的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等证明材料。

3.5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852025年8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北京时间)以邮件2792758488@qq.com)邮寄或现场送达(附件1)方式函复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4.2如确认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852025年89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北京时间)在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所有资料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一套。若未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2515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8251530分(北京时间)在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邀请书,而导致获取招标文件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张家川县胡川镇胡川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3楼

联系人:孙昊

联系电话:18993865230

招标代理机构:天水神龙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碧桂园一期15幢

联系人:谢迪

联系电话:1783416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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