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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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 购 人:甘肃省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
二、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职工宿舍租赁项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我局部分职工自2014年以来长期租住在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公寓楼至今,公寓楼配套设施齐备,符合职工生活要求,距我局生活基地近,生活方便、安全。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单位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 址:兰州中川机场
联 系 人:李明洋
联系电话:13919849858
六、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专家姓名:张雪彬
工作单位: 甘肃省建筑设计院
职 称:工程师
专家意见:该单位有新入职职工三十余人,新职工的住宿没有办法解决,该局的生活基地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寓楼距离五百米,交通方便,因税务局考虑职工的人员安全、方便、便于集中管理,相比于租住其他宾馆,租用该公寓更加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所以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的第三十一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二:
专家姓名:何生全
工作单位:兰州工业学院
职 称:教授
专家意见: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职工宿舍职工三十余人,自14年以来租住在海南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公寓楼至今,公寓楼配套设施齐备,符合职工生活要求,距税务局近,生活方便、安全,长期以往与海南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如从根本解决此问题,继续续租是最好的选择,亦符合政府采购方式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专家三:
专家姓名:黄秀芬
工作单位:市评审中心
职 称:高级会计师
专家意见:新区国家税务局原生活基地面积有限,近两年陆续新增职工30人,自2014年1月开始,租赁海南航空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公寓楼房屋供新增员工住宿,该公寓楼与国税局生活基地相距500米,便于职工统一管理,安全性也有保障,并经测算,也经济合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基于经济、服务配套的要求,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部门及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甘肃省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联 系 人:马登山
联系电话:1389318505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天水北路万达写字楼3612室
联 系 人:段向涛
联系电话:13993168178
九、采购预算:95万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甘肃省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