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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时间: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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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令]有关规定,拟对“灵台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编号:GSYD-2019-060

二、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项目预算:

1、采购人:灵台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灵台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采购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 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必须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各地区原则上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本项目是甘肃省财政厅所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财政部票据管理系统自2007 年起实施均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并提供服务,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唯一开发商,并拥有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本次系统采购须按照财政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统一标准,实现未来全国同步升级,涉及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的专用技术,同时避免系统异构所带来的开发成本及时间成本,保证数据的兼容性和一致性。鉴于上述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大道5

法定代表人:陈航

联系电话:0591-86571218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杨永泰   工程师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财政部票据系统从2007年起进行票据电子化改革,期间一直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系统建设与实施服务。2014年起财政部组织博思公司开展我国财政电子票据的调研、顶层设计、方案论证并于2016年完成系统开发与试点上线,博思公司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唯一的开发商和实施商,并拥有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

专家2:杨栋   网络工程师   灵台县人社局

由于财政电子票据需要进行跨省份全社会流转,目前我国财政电子票据尚处于起步阶段,后期可能存在系统升级、标准调整等情况,并需要提供统一标准的社会化服务,而目前我国按照财政部标准与要求开发建设与实施落地的电子票据厂商仅有福建博思公司一家。

专家3:章君鹏   造价员   灵台县审计局

甘肃现行的非税、票据系统均采用了博思公司开发的系统,并且由博思公司进行服务保障,选择博思公司为我省建设实施财政部的电子票据系统是最为稳妥的方案。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4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台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7793317718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婧

    话:15193339888

    址: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