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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时间:2020-08-17
  • 点击: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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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西北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西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平台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西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平台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西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平台一期项目由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该项目于2018年12月通过验收至今运行良好,期间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提供了良好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为一期项目的延续,所有开发内容都需在一期软件平台基础上做二次开发;
    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中对于普通档案做了较好的处理,而对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的开发较欠缺,本次项目需在实现普通档案信息化的基础上,将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管理纳入统一的档案信息平台,由于普通档案与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模式与技术存在较大差异,融于一体的开发方式将面临较大技术挑战,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档案行业信息化龙头企业具备实现这种功能的技术优势。
    综上,建议本次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给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西北师范大学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联系电话:0931-797154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联系电话:0931—889996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922号西港星汇国际大厦13层15室
    联系电话:0931-7753240
                                      2020年8月17日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姚毅   工作单位:甘肃省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
    此次采购的西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属于在原有一期平台上的升级改造,此前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12月通过验收,系统运行稳定至今稳定可靠,此次二期项目需在一期的平台基础进行功能升级和需求调整,为了与原有平台保持一致性、统一性和连贯性,实现数据的共享,保证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数据库的稳定性,此次采购只能从原一期供应商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并由其负责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必须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二:
姓名:闫加元   工作单位:甘肃省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
    本项目拟采购内容为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现有档案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功能增补,增加适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部分功能,实现与人事、组织、学生、档案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现有档案信息平台一期项目由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自主研发,并一直负责技术维护服务,熟知系统架构,平台涉及该供应商多项专有技术,系统运行稳定良好;因此为了保证与现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完全兼容,系统的一致性和服务的延续性,避免重复开发,保证工期,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二期项目的建设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必须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三:
姓名:倪静   工作单位: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高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
    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平台二期项目是在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平台一期项目对于普通档案管理系统基础上的二次开发,其主要内容是实现西北师范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及各类档案在原平台上的统一管理以及一期项目部分功能的优化。
为保证西北师范大学档案馆干部人事档案与原普通档案的管理的无缝对接和完全兼容,实现平台业务数据的连贯和及时共享,保持数据的连续性、一致性、安全性和易维护性,保证各类文件与数据的自动归档与一体化管理利用,本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必须单一来源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