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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坷台水厂二氧化氯消毒剂采购项目
  • 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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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坷台水厂二氧化氯消毒剂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令]有关规定,拟对“灵台县坷台水厂二氧化氯消毒剂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编号:GSYD-2021-103

二、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项目预算:

1.采购人: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灵台县坷台水厂二氧化氯消毒剂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1200套饮用水消毒药剂二氧化氯(AB剂)

4.采购预算:120000.00元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该药剂与坷台水厂现有运行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高度匹配,能够使药剂充分反应,有效降低副产物(亚氯酸盐)的生成;且二氧化氯含量为34%-38%(五步碘量法),药剂反应后二氧化氯纯度能够达到95%以上,药剂在设备中收率达80%以上,设备出口液浓度大于15000mg/L,使二氧化氯损耗降低,节约成本支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及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 供应商须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4.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省外企业无法查询“信用甘肃”网站的,提供企业所在省份的查询结果)。

5. 供应商须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用于生活饮用水水处理;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6.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7.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国产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成都阳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创路西段698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清

联系电话:028-82762515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吕建华   高级工程师   灵台县水务局

该产品二氧化氯含量34-38%(五步碘量法)、药剂反应后二氧化氯纯度≥95%、药剂在设备中收率达到80%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效管控成本。

专家2:周学堂   高级工程师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

该产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每批药剂产品均有公司质检部门出具的批检报告,每年有CMA认证专业检测机构抽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专家3:杨永泰   工程师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该药剂与坷台水厂现有运行设备高度匹配,使药剂充分反应,有效降低副产物(亚氯酸盐)的生成,设备出口液浓度大于15000mg/L,使二氧化氯损耗降低,节约成本支出。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9-2021年11月15日)(文件工本费:200元/本)

八、联系方式:

购 人:甘肃源通城乡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系 人:郑小勇    

联系电话:18909332769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曹  婧

    话:15193339888

   址: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310室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