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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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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托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网,依法进行视频直播公开案件审理,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统一规范的视频直播不仅极大的提升司法透明力,使老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知悉案件审理过程,更是会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国家。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2000余家法院持续提供稳定、优质的庭审直播技术服务,所提供的技术能够更好的支撑法院的直播平台,节约直播平台二次开发成本,保证现有服务的持续稳定,同时新视云公司的技术能力、软件系统、云平台资源、售后服务、运维团队、直播监控平台有利的帮助法院更好的开展庭审直播工作,能够实现法院更好的采购需求,并且熟悉法院工作流程和技术安全保密要求,积累了大量的涉密工作经验。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庭审直播服务,采用原来称职的运维团队比新接手的团队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对法院庭审直播平台的使用质量和运维连贯性更有保障。

综上所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本项目的专业性及特殊性,依照有关程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三、公示期限

2022-3-152022-3-21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论证意见.pdf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系 人:赵莺磷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595号

联系电话:13919918977

2.采购代理机构

系 人:贾玉杰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第9层911室

联系电话:1391989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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