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0-24
- 来源: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中国居民心血管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项目检测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拟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中国居民心血管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项目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二、采购内容:中国居民心血管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项目检测服务项目,需完成糖化血红蛋白1200人份,血糖1200人份,血脂四项1200人份,血肌酐1200人份,血尿酸1200人份,血钾1200人份,尿肌酐1200人份,尿微量白蛋白1200人份(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采购)。
三、预算金额:95088.50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根据国家中国居民心血管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由兰大二院负责该监测项目,将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宕昌县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白银市人民医院、会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山丹县人民医院、静宁县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作为甘肃省项目监测点,实施现场调查工作。为确保甘肃中国居民心血管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项目结果的可靠性和全国检测数据的可比性,需要保证检测平台、试剂及检测人员的统一化,根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建议,应选择通过医学实验室ISO15189质量管理体系认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无外资背景的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统一检测,并且应具备独立提供冷链运输服务的能力。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符合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质量控制要求,数据能够与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端口对接,进行数据自动上传。大大减少了人工录入化验结果的工作量,更避免了因手工录入信息的误差,同类项目经验丰富且价格更优,推荐其作为该项目在甘肃省的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专家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一:袁明珠 职称:主任医师 单位: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
论证意见:为确保甘肃居民的心血管病及其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结果可靠性和全国检测数据的可比性,根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建议,应选择通过医学实验室ISO15189质量管理体系认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无外资背景的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统一检测,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符合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质量控制要求,数据能够与国家心血管中心端口对接,与同类项目经验及价格更优,故推荐其作为该项目在甘肃的检测机构。
专家二:姜波 职称: 主任医师 单位: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
论证意见:该检测项目为疾病危险因素监测项目,对我国我区该种疾病的诊断治疗研究提供准确资料,数据并需要与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端口对接进行数据上传,并要求检测平台、试剂及检测人员的统一化,便于通过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故建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符合该项目的需求。
专家三:赵富珍 职称:经济师 单位: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论证意见: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符合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的质量控制要求,数据能够与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端口对接,进行数据自动上传,且是具备医学实验室ISO15189质量管理体系认可,通过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无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能提供冷链运输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专家四:吴丰录 职称:高级工程师 单位:退休
论证意见: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是通过医学实验室ISO15189质量管理体系认可、通过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无外资背景的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统一检测,并且具备独立提供冷链运输服务能力的检验中心,符合本项目的各项要求,推荐其作为该项目在甘肃酒泉的检测机构。
专家五:杨蒸 职称:专职律师 单位:甘肃政剑律师事务所
论证意见: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反映情况和问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贾晓平
联系电话:0937-6982661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风电大道9号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