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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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存储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白银市大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白银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存储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保障业务连续性与公共服务平稳特殊要求。 本项目是延续性服务,承载的政务应用系统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与政府履职,具有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刚性需求。本次采购的政务云存储服务属于原业务的延续性运维服务,若更换服务商,必将引发网络拓扑重构与系统割接,极易造成业务中断。为保障政务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需向原服务商采购。
(二)技术架构唯一性与深度绑定。 现有应用系统在原政务云环境中,其底层虚拟化架构、网络配置及安全防护已与云平台形成深度绑定。原服务商掌握完整的底层技术架构与运行环境,能确保相关系统平稳运行,避免引入新政务云服务商带来的兼容性风险与系统不稳定隐患。
(三)数据安全与合规延续性。 政务数据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监管,跨云迁移大量应用系统数据极易引发数据损坏或泄露。同时,现有系统已在原云平台完成等保,更换服务商需重新进行安全测评,不仅增加合规成本,还会产生安全管理的“空窗期”,本次采购的政务云存储服务只有符合资质的运营商满足条件。
(四)避免重复投资与资源浪费。 若跨云迁移,需引入第三方运维方重新进行系统部署与调试,且本项目涉及的应用系统较多,将产生高额的系统迁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原有投资损失与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由原服务商继续提供服务,可继承既有适配成果与运维体系,避免重复建设,符合财政资金降本增效原则。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高度的业务延续性、技术架构的排他性以及数据安全的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服务商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997383.08元(包1:516977.00元,包2:480406.08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1供应商: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50号
包2供应商: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魏邦杰
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广场北路1号市政府统办楼2号楼
联系电话:15209436166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孔明英
联系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西产业园
联系电话:19994306101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白银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存储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