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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流通交易服务生态,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 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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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高技术司

(刘桂清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副书记)

  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环节,也是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的基础。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各环节中,生产和消费环节旺盛,而流通和交易环节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无数可易”和“无可易之数”现象,数据有效供给不足、数据产品标准化和商品化不足,打造开放创新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生态将有助于破解这一难题。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又称《数据二十条》),提出要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

  一、流通交易服务生态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切入点

  有效的市场化配置需要以数据高质量供给为导向,连接数据供需双方,围绕需求解决阻碍数据持有方进行数据共享的信任和处理能力问题,建立数据市场全流程价值链,构建流通交易服务生态,将数据变为可互操作、可使用的高价值产品和服务。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生态是数据要素市场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打通全流程各环节的保障条件。这在客观上要求围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的流通和交易需求,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数据要素市场必需的各类流通交易服务。

  二、数据商是数据要素价值发现和价值赋能的关键抓手

  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是构建“所商分离”的数据交易体系,将数据交易所与数据商二者进行结构化分离。数据商在交易所的授权下,为数据产品的标准化和资产化提供市场化专业服务。其主要职能是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以及数据资产的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服务,促进提高数据交易效率。

  首先,数据商可以协助数据生产者和提供方进行内部数据治理,在此基础上发掘数据资源价值,引导相关数据提供方入场,辅助数据产品上市,是数据要素价值的发现者。其次,数据商可以协助数据提供方将原始、分散、碎片化的数据加工转化为高质量、有价值、可流通交易、权属界定清晰的数据产品,是数据要素价值的赋能者。再次,数据商既可以组织需求场景驱动的数据产品开发定制,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为数据产品发掘潜在需求方,并提供价格磋商、产品交付等服务,成为数据供需双方的联结者。再者,在智能制造、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将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三、专业服务机构是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的有力保障

  数据要素市场需要围绕数据要素流通全生命周期,聚焦流通交易中的评估认证、安全保障等环节,有序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

  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将催生一系列创新型的专业服务机构,其业务模式覆盖数据流通交易全流程。在交易前,以合规评估、质量评估、资产评估对数据来源和主体合规性情况、数据产品质量及数据资产潜在价值等开展评估认证,为数据产品流通交易奠定可信基础;在交易中,提供数据集成、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等服务,支撑全面的数据共享、交换及管理;在交易后,通过争议仲裁、数据风控等服务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保障;此外还有服务于交易全过程的安全审计、人才培训等。

  四、以流通交易服务生态促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完善的流通交易服务体系。

  加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大力培育由数据交易机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共同构建而成的数据交易市场生态体系,鼓励多种所有制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机构共同发展、平等竞争,壮大数据产业。以场景化需求为导向,创新和丰富流通交易服务模式,探索构建高效的标准化交易服务流程和专业的运营管理体系。推动供给,聚焦互联网消费、金融、通信等数据密集型行业,发展具有资源优势的大型数据商;贴近需求,发展能够有效促进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业性数据商;发挥特长,发展兼具数据服务和科技服务优势的创新型专业服务机构。

  (二)助力高效可信的流通交易环境。

  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机构应协助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安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通过对数据交易主体、交易标的、交易平台、交易行为的合规评估、安全审计,保障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全流程合法合规,持续构建完善的数据要素交易合规体系。积极探索数据流通新兴技术,提供基于区块链和隐私计算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创新方案,分类分级、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交易流通,构建数据可用不可见、可计量可追溯的数据可信流通交易环境,提高数据流通交易效率。

  (三)稳步推进数据价值化和资产化。

  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机构可以在评估、审计、创新三个方面为数据资产化提供支撑。一是数据资产评估,对数据资产的信息属性、法律属性、价值属性等进行评定和估算,为数据产品交易价格的确定和数据资产价值的定量管理提供基础。二是数据资产审计,对所保荐和承销的数据产品及数据产品提供方的交易记录进行数据资产有效性审计,作为相关主体数据资产列表依据。三是数据资产创新,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数据信托、数据保险、数据银行等创新业务。

  (四)推动多方数据融合的产品创新。

  聚焦重点领域,以融合应用场景为牵引,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供需对接机制。包括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体系在内,多方联动,共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多方数据融合关联,打通“数据孤岛”,形成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面连接,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探索建立多方数据融合制度标准,加强融合数据的规范应用。鼓励数据交易主体和数据商开展多方数据汇集、加工、建模、分析等服务。征集多方数据融合在各领域的解决方案,通过示范项目、样板区等方式,推动数据要素与农业、工业、服务业及政府治理等多领域深度融合应用。

  五、结语

  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需要多方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央企国企应该基于企业自身资源禀赋,多方位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各环节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在供给侧,探索自身数据在安全合规前提下的创新开发利用,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要素价值的产品化、服务化。在需求侧,深入推动“上云用数赋智”,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以业务需求带动数据流通。在平台侧,基于数据处理各环节为数据产品化提供全价值链数字化能力及运营服务,依托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数字技术为数据资产化提供可信流通底座,以数据商身份进一步丰富及健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产业链,参与建设多边模式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并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