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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 时间: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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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2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08〕85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特点,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扩大内需、塑造品牌、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提高广告业整体水平,推动广告业加快发展,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信息交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我省品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我省特色优势产业以及文化、体育、影视、媒体、信息、会展、创意、中介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内在要求。

  二、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管理与服务并举,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壮大广告业市场主体,调整和优化广告产业结构,加快构建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着力营造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广告业现代化水平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带动能力和影响力的广告经营企业,促进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整体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广告产业体系。到2016年,全省培育10户以上具有国家级资质的广告龙头企业,广告业营业额年增长保持在20%以上,力争突破100亿元,建设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1个、省级广告产业园区3个,发展一批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产业群体,打造一批广告行业著名品牌,建设1处广告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培育1—2个具有竞争力的广告创意园区,确保全省广告业发展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高于全省第三产业发展水平,高于西部平均水平,使广告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促进广告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提高广告创意制作水平。重点扶持发展广告创意、策划、制作企业,广泛开展广告创意、策划活动,建设省级重点广告产业园区、创新基地,不断提升广告从业人员创意、策划、设计、制作水平。把新兴媒体广告作为广告行业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网络、手机、LED显示屏等受众集中、传播高效的优势,拓展广告媒体发展空间。提升户外广告品质,推进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的联动发展,加快形成发布、展示、推广、反馈等功能高效互动的新兴广告传媒集群。

  (二)提升广告产业核心竞争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广告产业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广告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收购、加盟等方式,整合广告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大型广告企业。鼓励中小型广告企业加快提高自身专业化服务水平,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对资质好、经营行为规范的中小型广告企业进行扶持。引导中小型广告企业在人才、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和专业协作,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布局,形成大、中、小企业优势互补的广告产业新格局。

  (三)增强广告产业服务发展能力。要积极申报国家级广告企业资质,开展争创驰名商标活动,大力提升广告企业整体竞争实力。通过承包代理优秀企业、优质产品的包装、设计和宣传推广,将广告产业发展融入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统筹推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提升广告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四)加强广告创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要统筹推进广告创意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意培训、评价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广告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推进广告产业在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上的开发;支持高等院校强化广告专业建设,建立具有甘肃特色的广告创意人才培养基地;为广告企业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在广告企业建立培训实习基地,重点培养广告专业人才的创意创新能力;广泛开展广告专业技能培训,引导和鼓励广告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考试,提升我省广告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建立广告创意高端人才库,广告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享受我省相关人才政策。

  (五)加快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公益广告建设,鼓励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和刊播;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提高公益广告的刊播比例,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社会文明、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和良好道德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公益广告投入长效机制,鼓励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建立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四、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放宽广告业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广告公司冠用省名条件。对广告公司冠用省名的,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降低广告企业集团的设立门槛,凡是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有2个子公司,即可申请办理广告集团公司;对跨地区经营的,积极协助其办理无行政区划名称。放宽广告企业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限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商标、版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广告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允许租用或自用家庭住宅为广告企业住所。

  (二)放宽投资主体资格限制。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有投资能力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制广告企业。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继承、接受赠予成为广告公司股东。

  (三)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对广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省级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企业,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企业或者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广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符合条件的,不超过企业年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广告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告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四)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合理调整城市用地结构,逐步增加服务业用地比例,对于广告企业用地在报批及供地上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办理。继续调整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政策,逐步实现广告业企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

  (五)加大对广告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推动地方广告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广告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和整体水平。加大对公益广告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公益广告发展促进机制。鼓励和支持广告经营企业调整和改善广告经营结构,提升广告品质,逐步减少对医药广告的依赖,降低医药广告的播出比重。

  (六)拓宽广告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广告企业发展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探索开展广告企业股权质押、债券质押、动产抵押以及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帮助广告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广告业发展,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我省依法开办广告企业,外资广告公司兼并、控股省内广告企业设立新的广告公司,可不受经营年限限制。

  (七)加强广告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广告企业接收高校相关专业学生到企业实习;鼓励广告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工作室和广告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鼓励境外专业教育机构采取多种合作方式与省内高校、企业共同开展广告职业培训;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组织广告论坛与讲座,开展与外省市区交流与合作,加强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规意识。

  (八)积极发展广告产业园区。要积极推进广告产业园建设,对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广告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创办创意产业园和加入创意产业园的广告企业,享受其他文化创意企业优惠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优惠的扶持政策,扶持广告创意产业园发展。

  (九)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有关意见,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格规范广告制作、发布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虚假宣传和广告欺诈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防范体系,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广告业发展环境。

  (十)健全广告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与合同履约经营行为的监督,建立诚信经营数据库,定期对其诚信度进行测评。规范广告经营秩序,实行失信惩戒及市场退出机制,提升行业诚信度。

  (十一)强化广告行业组织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要求,支持全省广告行业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加强自律等功能作用,引导广告业规范、健康发展。

  (十二)支持广告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具有广告经营优势的传统媒体整合广告资源,创新经营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建设一批竞争力强、诚信度好的综合性传媒集团。支持本土广告企业为机械、有色、石化、食品等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实现深度合作,互利共赢。引导本土中小广告企业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之路,打造拥有自主品牌和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广告龙头企业。

  (十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广告业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媒介和广告节等重要节会,宣传发展广告业的作用和国家、省里支持广告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投资环境,逐步形成政府重视、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