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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二五”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发展规划
  • 时间:2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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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和管理,促进全省车用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在认真总结《甘肃省加油(气)站2005—2010年建设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车用天然气的供求状况,制定本规划。 

  一、车用天然气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甘肃毗邻塔里木、准格尔、吐哈、柴达木等我国重要的天然气资源基地,是我国西气东输和从中亚诸国进口天然气管道输送的咽喉要地。省内庆阳、平凉等市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现已探明庆阳市地下天然气储量为460—500亿立方米,尚有大量煤层气和可燃气约300亿立方米,开发前景非常广阔。自国家实施“西油东送”、“西气东输”等能源输送战略工程以来,有多条油气管道穿境而过,已成为“承东启西、接南济北”的油气能源运输大动脉和战略通道。特别是省会兰州市在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网络中处于枢纽位置。西气东输一线工程从瓜州进入甘肃后,横贯河西走廊,二线支线(中卫—靖边)横跨陇东高原,沿线的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兰州、庆阳、平凉等市都可以享受到优先供给的气源。随着中卫—贵阳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天水市和陇南市也可享受气源。以涩宁兰管道兰州末站为中心,可向兰州及周边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供气。根据各大天然气管道在我省沿线主要城市的路由及开口情况,全省14个市州均将有天然气大管道经过,天然气利用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天然气利用现状,充分考虑全省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对天然气需求的增长,预测到2015年全省天然气需求量为49亿立方米,比2010年的26.7亿立方米增长83.5%。需求最大的是兰州市,需求总量为23.54亿立方米,其次是临夏州为8.16亿立方米,第三是嘉峪关市为3.92亿立方米。2015年上述3个市州的天然气需求将占全省的70%左右。从需求结构上来看,呈现城市供气(包括车用天然气)、工业燃料、化工行业“三足鼎立”的态势。到2015年城市燃气需求量为17.79亿立方米,占全省需求量的36.6%,其中车用天然气的需求量为4.9亿立方米,占10%;工业燃料需求量为15.2亿立方米,占31.4%;化工行业需求量为15.14亿立方米,占31%;发电行业约占1%左右。 

  我省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起步于2001年,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对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大气环境、满足城市交通需要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全省已有汽车燃气改装厂22家,年改装能力1万辆,已完成改装车辆4.6万辆,其中城市公交0.5万辆、出租车1.1万辆,其他机动车3万辆。同时“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审批建设加气站57座,已建成运营的天然气加气母子站和标准站有39座,其中兰州市18座,临夏州4座,酒泉市10座,嘉峪关市1座,庆阳市2座,白银市4座。但总体看,天然气利用工作进展很不平衡,目前尚有9个市州没有形成天然气加气网络,现有加气站数量少、网络布局不完善和“加气难”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全省车用天然气市场的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结构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国际能源危机不断加剧、跨国石油石化寡头竞争日益激烈、国内油气市场全面开放的大背景下,发展车用天然气、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是我省实现能源利用多样化和缓解石油供求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比较优势、延伸产业链、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调整全省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运输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竞争有序、保障有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体系。

  二、规划范围、期限及编制依据 

  (一)规划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包括车用压缩天然气(CNG、LCNG)加气站,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 

  (二)规划期限。2011—2015年。 

  (三)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利用政策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55号);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8.《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 

  1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9年调整)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97号); 

  1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压缩天然气汽车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10号); 

  1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经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燃气汽车改装及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65号)。 

  三、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调整能源结构、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加快经济发展为目的,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市场供应、优化布局结构、科学制定目标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公路交通网络建设,合理规划全省天然气加气站布局,提高加气站服务功能和档次,促进资源效益最大化。逐步建立起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安全环保、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现代化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服务网络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保障供应。根据各市州上报的加气母子站和标准站网络建设规划,结合目前全省加气母子站和标准站现状,充分考虑未来5年内城市发展、小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和高速、国道、省道、县乡公路新建、扩建的发展趋势,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最大限度地满足燃气汽车的加气需求。 

  2.布局合理,竞争有序。按照布局与消费增长相适应的要求,充分考虑“十二五”期间燃气汽车保有量及增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加气站的数量、规模、功能。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和资源有序利用,严格控制建设总量,防止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要积极引进天然气专业龙头企业,采用独资、合资、联合经营的方式加快我省天然气加气站网络布局。要鼓励民间资本采用独资、合资等方式参与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实现加气站行业科学有序发展。 

  3.安全规范,方便消费。加气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资源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规定。要避开人流密集区、重要建筑物及地下构筑物、塌陷地及泄洪道,加气机、压缩机、CNG储气设施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的安全距离应在消防规定的安全距离以上;新建加气站尽量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城区加气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同时应处理好方便加气与不影响交通之间的关系。农村加气站应靠近公路和主要服务对象。 

  四、规划目标任务和布局方案 

  通过深入分析未来5年全省宏观经济形势,充分考虑经济结构调整,交通运输发展,天然气生产、销售和价格趋势,新能源和替代能源发展等影响因素,对天然气市场供求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同时综合考虑全省各市州经济发展水平、国土面积、城市规模、人口增长、天然气资源、车辆保有量、过境车流量、道路发展情况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方便消费的思路布局加气站网络建设。在天然气管道经过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原则上布局建设1个加气母站,负责向本区域CNG加气子站供气;县城可设1—2个LCNG加气站,道路交通枢纽和人口聚集的较大乡镇也可通过建设加气站带燃气管网的方式解决当地居民用气问题;在新建、扩建、改造的国道、省道公路和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建设LNG加气站;大型厂矿企业所在地、物流量比较集中地方建设LNG加气站或储备站局。“十二五”期间,全省共规划建设压缩天然气加气站205座,其中母站11座、CNG和LNG加气子站194座(见附件1、2)。到“十二五”末,全省加气站总量达到262座,平均单站日销量力争达到5300立方米。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实行总量控制和市场准入。全省范围内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审批、建设、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本规划。要严格贯彻国家天然气管理的相关政策,以本规划为基础,认真执行车用天然气市场的准入制度。要按照市场规律和广大消费者需求,科学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使全省加气站网络建设稳步规范推进,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政府要将本规划作为整顿和规范车用天然气市场的重要依据。 

  (二)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各级发展改革、工信、建设、商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安监、质监、环保、消防、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强化管理,共同维护车用天然气市场秩序,使全省加气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不符合或无规划、违规建设的加气站要坚决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气站要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予以关停;对虽在规划内但设施落后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加气站,要通过更新改造,使其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应逐步退出车用天然气市场。 

  (三)强化行业自律。通过主管部门指导、骨干企业发起、经营者自愿联合的形式,成立甘肃省车用天然气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加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联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天然气行业科学发展。

  附件:1.点击浏览下一页十二五”各市州加气站规划表.doc

     2.点击浏览下一页十二五”各市州加气站规划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