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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
  • 时间: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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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特制定全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一、基础条件

  2008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促进农民增收的“六大行动”,经过艰苦努力,到2012年底,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接近翻了一番,而且增幅连年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立足现有的基础,因势利导,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促进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

  (一)农业基础不断强化,为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实施“四个1000万亩”工程,我省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农业发展不稳定的问题有了很大改观。同时,全省初步形成了以灌区节水高效农业、旱区循环高效农业、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所有这些,都是保障农民持续增收的坚实基础。

  (二)粮食供给实现自求平衡,为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提供了可靠保障。粮食生产实现“九连丰”,总量跨上千万吨的台阶,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抓住粮食供给相对宽裕的有利条件,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深入调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空间仍然比较大。

  (三)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为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拓宽了有效空间。随着我省和全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不仅扩大了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拓展了农业功能,更重要的是为农村劳动力在更大的范围内向城市和二三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将大大拓展农民增收的空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越来越成为增收的主要来源。

  (四)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提供了政策支持。坚持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是我国协调城乡发展的一项基本方针。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农民的政策性转移收入还会进一步增加,这对农民增收也是重要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即从39094元增加到8000元,年均增长15%以上,保持快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势头,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立足我省实际,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人口城镇化有机统一起来,深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较大突破。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保证农业有效灌溉面积和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逐年增加。加快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进程,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都有显著改善。

  ——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旱作农业技术、高效节水技术、规模化养殖技术等综合集成适用技术基本普及,特色优势产业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积极推进优势产业的机械化进程。

  ——优势产业的现代经营体系基本建立。按照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合作组织加农户的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扩大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种植业向养殖业进而向加工业延伸,健全市场物流体系,完善产业链条,逐步健全各类优势产业的现代经营体系。

  ——农业人口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大办职业教育、发展农村小城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多种有力措施,争取使更多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

  ——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完善对农业的各类补贴政策,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充分释放政策的保障支持效应。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努力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增收渠道

  (一)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结构,保证粮食总量的供给在省内实现动态的自求平衡,为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空间。到2016年,粮食生产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保持在8%左右。

  (二)集中力量做大做强草食畜牧业。依托全垄沟播玉米,积极发展草产业,促进草食畜牧业的发展有个大的突破。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和畜种结构,统筹推进畜牧养殖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在主攻草食畜牧业的同时,积极推进生猪、禽类清洁化、规模化饲养。力争到2016年,全省畜牧业产值由2011年的210亿元达到500亿元,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600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左右。

  (三)继续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河西走廊灌区、中部沿黄灌区、泾河流域、渭河流域、徽成盆地等五大蔬菜产业基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蔬菜标准园。进一步优化蔬菜品种结构,提高标准化水平,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实施品牌战略。到2016年,实现设施农业面积、产值分别由2011年的132万亩、109亿元,达到200万亩、200亿元。蔬菜产业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达到8%以上。

  (四)做精做强区域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向最适宜区聚集发展,在继续完善马铃薯、玉米制种产业体系的同时,重点发展以林果、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产业,形成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区域性基地。到2016年,以林果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达到8%以上。

  (五)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加工企业向各类产业园区集中,形成聚集效应。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招商引资、联合兼并等多种方式,尽快做大做强,努力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竞争力强、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带动整个农业产业体系的提升。到2016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由2011年的320亿元达到500亿元,相应增加对农民工资性收入的贡献。

  (六)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以建设国家级定西马铃薯批发市场为契机,建设一批以蔬菜、牛羊肉、果品、药材、种子等为重点的区域性物流中心。扶持以农产品促销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使更多农民通过农村服务业实现就业和增收。

  (七)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培训资金,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鼓励各市县在发达地区建立劳务基地,通过各类职业院校“定向培训”,实现异地就业,促进劳务输转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自发型向组织型、由短期型向长期型转变,使之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人口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到2016年,通过劳务输转、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城镇化等综合措施,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占到人均纯收入50%左右。

  (八)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建立科学的制度机制,保证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的兑现给农民,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进一步增加。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积极稳妥促进农村承包地、农户林权、草原承包权的流转,尽可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必须达到法定比例,并保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各级财政新增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要切实向农业和农村倾斜。要围绕草食畜牧业、蔬菜、林果等重点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奖补制度。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稳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

  (二)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以改革的精神,下功夫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多渠道筹措担保基金,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稳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增加农村金融产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的杠杆作用,努力扩大农村融资规模。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农业领域,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省市县都要加大对农业资金和资源的整合力度,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突破解难题的协同推进机制。尤其要发挥县一级在资源整合上的重要作用,省级各部门的资金要尽可能地一次性切块下达,给县级政府更充分的自主权。要充分利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等有效载体,把促进农民增收和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统筹抓增收的工作格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始终要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核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更好地统筹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使各项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中体现分区域、分层次指导的原则,协调推进不同区域的农民增收。在此基础上,对完成增收任务的市州给予奖励,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