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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招标代理机构如何提高招标采购专业人员素质
  • 时间: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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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80年代初开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项目招标。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对招标投标知之甚少,缺乏专门人才和技能,国家相关部门组建了若干家专门从事招标业务的机构,专门从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委托代理招标。自2000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招投标制度对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招标投标法》立法机关在法律制度设计时,充分考虑到我国当时的国情,并考虑到社会专业化分工的趋势,为充分发挥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在法律中规定了两种招标组织方式即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和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十年来,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引进、培养、凝聚了相关技术、经济和管理人才,招标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业务素质不断得到加强,招标人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满意度也明显提升。

当前,面对纷繁复杂且不断变化的各类招投标监管模式,面对各类综合的、专业的、成熟的或不成熟的招投标交易平台,面对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以不变应万变,以较高的综合能力获得招投标各方主体的信任,维护《招标投标法》赋予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主体之一的法律权威性。本文侧重介绍《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招标代理机构在职业道德、技术和管理建设方面的基本要素和探索。

一、重视职业道德,规范招标行为

招标投标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有严格规范的交易活动。招标投标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招标投标活动具有严格规范的程序。为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首先必须得到规范。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组织协调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自觉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履行保密义务,坚决禁止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这是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才可以保证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为方向,才可以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才可以保证招标投标制度的严肃性,进而才可以保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培训教育的方式,提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并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作为他们的招标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提升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本身就为企业文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道德基础。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加强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和修炼,同时要在企业内部管理程序中识别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控制点,并加以合理控制。职业道德素养差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其行为不仅可能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利益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同时也给其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社会信誉伤害、经济损失或其它更严重的法律损害。

二、依法依规招标,规范招标投标程序

招标投标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有严格规范的交易活动,这就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法守法合法,程序必须规范。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项目实施阶段,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程序必须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程序,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严格规范的法律要求,招标投标主体和当事人都不得随意改变。为了明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在《招标投标法》的框架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都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为了规范主体和当事人的行为,为了保障《招标投标法》在“三公”原则下阳光运行。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招标活动需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这也是招标投标活动最基本的法律要求,也是规范实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前提。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的主要职业能力之一就是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实践。招标方案的策划与编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点。只有在项目依法具备招标的条件下才能实施招标方案。《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协助招标人落实招标条件。招标方案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方式和招标方式需要核准的,也必须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在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阶段,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审查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公告,组织进行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主持和协助招标采购合同、中标合同的谈判,参与签订招标采购相应合同;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发现招标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者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应该依法提示招标人依法进行招标。如果招标人出现以下行为,如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等倾向性招标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等不规范招标行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等不规范定标行为;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等不规范合同订立行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都应该主动提示招标人依法规范相关行为,至少不为招标人的违法行为提供负面导向。

三、加强技术建设,提升招标能力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市场供求等特点,独立或协助完成招标方案的策划与编制等责任内的相关任务。

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也必须具备知识的专业性和知识面的综合性。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市场供求等特点,招标代理机构应该组建合格的适合招标采购项目特点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充分消化吸收项目前期的咨询与设计成果,识别和熟悉招标采购产品的特征,认真编制招标准备和招标实施方案及作业细则,做好招标采购项目的操作。建筑产品是典型的工程产品,大型的机械设备是典型的货物产品,它们的项目和产品特点、产品构成、建造和制造技术、装备手段、生产要素都有不同的特点。由于招标采购项目和产品都具有项目特定目标的唯一性,因此不同的招标人、不同的招标采购目标、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招标采购环境条件和市场因素等都决定了招标采购方案特定目标的唯一性。只有具备了针对性和适应性的招标采购方案才能真正使招标采购达到“招标人利益最大化”。

合理利用项目建设方、项目前期策划咨询方、勘察/设计方、造价咨询方等单位的咨询成果,结合招标代理机构自身的操作完成的同类项目可参考类比的技术资料和价格信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招标采购的政策要求,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就能为招标人提供增值的招标代理服务。

四、适度参与项目技术经济咨询,提升延伸服务能力

市场竞争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经过多年运营后,会积累丰富的产品技术资料和价格信息。对产品技术资料和价格信息进行有效的整理、分类、提取、动态管理,就可以形成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合理有效的使用好这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为招标人在招标准备阶段提供有价值的技术经济咨询是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延伸服务能力实用而有效的方法。主要材料和设备在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无论是项目的施工招标采购还是货物招标采购,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般都具备品牌众多、技术相对复杂、技术性能有差异性、价值较高等特点。在运行实践比较的基础上,结合资深专家的咨询建议,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在招标采购实践中应当学会积累、消化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技术经济特点,按照产品的技术性能等级对产品进行分类,并形成可参考的原始价格。如技术和价格差异大的高价值装饰工程材料、安装工程材料;电梯、空调系统设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给排水设备等;工业企业经常招标采购的工艺设备如冲压工艺设备、铸造工艺设备、下料设备、车床、铣床、刨床、磨床、钻床、镗床、加工中心、装配工艺设备、焊接工艺设备、涂装工艺设备等;医疗卫生系统经常招标采购的大型医用设备如PETCT、γ刀、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质子治疗系统、CTSPECT MRIDSA、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等。与项目前期策划咨询方、勘察/设计方和造价咨询方相比,招标代理机构掌握了一线真实的材料和设备技术资料和价格信息,其提供的资料更详实准确。市场竞争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在做好招标代理工作的同时,已经在有意识的逐步适度参与到项目技术经济咨询工作,积极提升延伸服务能力。

国家发改委与人事部联合颁布实施《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继《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又一个重大里程碑事件,它标志着我国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正式建立。对各级发展改革、建设、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通信、电子)等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来说,它们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一方面会加强招标主体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管理,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招标主体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管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监管效果,创新监管方式。同时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因此行业主管部门为了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2007年就出台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会对“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诚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立将越来越完善,行业主管部门正在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一定要把握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趋势,加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技术和管理建设,依靠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守信激励制度,健康持久地经营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应该以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实施为契机,自觉完善自己的技术支持专家库,加强与项目建设方、项目前期策划咨询方、勘察/设计方、造价咨询方等单位技术交流,吸收项目相关方的咨询成果,重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以“让招投标主体满意和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满意”为持久目标,创新企业发展模式,让企业和谐可持续发展。(作者: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  蒋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