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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意见
  • 时间:20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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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1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工信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一日

 

关于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新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结构调整,推动技术升级,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1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5个重点产业规划的通知》(甘政发〔2010〕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我省是全国风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风能可开发量在4000万千瓦左右,年太阳总辐射值在4800—6400MJ/m2,具有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必备条件和综合配套区位优势。酒泉风电基地是国家规划批准建设的第一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目前装机容量已突破200万千瓦,预计2015年将达到1271万千瓦。国家首座光伏发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敦煌1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已开工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已成为我省促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最有效、最重要的途径。特别是随着“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将得到进一步开发建设,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我省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发挥现有产业优势,加强技术引进和转让,促进新能源装备本土化生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加快酒嘉、兰白风电整机成套设备产业化基地和兰州、河西光伏、光热成套组件与设备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核能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力争使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成为我省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先导产业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努力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资源优势与发展装备制造业相结合。以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为指导,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优势,统一规划、整体布局,满足重点新能源建设项目需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

  2.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来我省投资建厂,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新装备,大力推进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3.坚持发展企业集团与扶持专业化企业相结合。支持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生产企业向系统集成转变,引导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

  4.坚持发展整机与提高配套能力相结合。着力培育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努力在产业升级影响大、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专用装备、成套装备和重大装备等领域取得新突破,不断提升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等相关配套产业的整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

  加快培育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行业领先的大型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销售规模超过600亿元,形成200万千瓦风电设备和30万千瓦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培育2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4家超50亿元、10家超10亿元的企业集团,建设2—3个国家级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基地。在风电、光伏、镀膜设备及镀膜材料、高纯硅材料、镍氢及锂离子动力电池、太阳能薄膜电池以及核乏燃料后处理等重点领域,建成5—10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销售规模突破1200亿元,形成年产1000万千瓦风电设备、50万千瓦太阳能电池组件和100万千瓦光热发电设备的生产能力。

  三、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

  (一)风力发电装备制造业。

  1.突破核心技术,扩大产业规模。

  风电机组:以2MW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研发为切入点,加快MW级风电成套机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风电机组设计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水平,扩大规模化生产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快2MW永磁低速同步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风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水平,扩大规模化生产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3MW—5MW成套机组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

  叶片:进一步加快MW级风机叶片研制和产业化,形成3000套大型风电机组叶片生产规模。重点研发叶片制造生产工艺和玻璃纤维增强树脂、碳纤维复合材料等叶片用新材料,加强气体动力技术、气体弹性技术研究。

  控制系统:重点开发变频、变浆控制、驱动设计制造技术、数字化风力发电场调度控制技术和并网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形成自主制造能力。

  关键零部件:提高发电机、塔筒、大功率风电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重点发展高速齿轮箱、发电机、塔筒、法兰、轮毂、底盘、轴承、主轴、回转支承和变浆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配套部件:提高电网输变电工程中高中压开关柜、成套开关设备、变压器、变电站、专用电力电缆、智能化低压电器等关键部件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加快开发高压、超高压输变电产品。

  相关产业:重点发展专业大型铸、锻件生产设备以及大型铸、锻件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开发风电专用涂料和润滑油等相关产品。

  2.建设支撑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围绕风电机组、关键部件和控制系统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风电产品和设备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质量检测和认证服务。培育咨询、维修、配件供应等风电产业高科技服务业,制定我省风力发电技术地方标准,为打造我省“陆上三峡”提供技术支撑。

  3.调整产品结构,促进集聚发展。以MW级风电整机、关键零部件和控制系统为重点,建设酒嘉、兰白2个风电整机成套设备产业化基地,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以兰州、酒泉、白银等市为重点,突出发展年产500台(套)以上MW级风电整机成套设备企业;以天水、兰州等市为重点,突出风力发电机组、高速齿轮箱和控制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以酒泉、天水、兰州、白银、嘉峪关等市为重点,突出发展叶片、塔筒、法兰、轮毂、底盘、主轴、回转支承以及特种电缆、变压器等关键部件和配套产品。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风电配套产品。

  (二)太阳能装备制造业。

  1.突出发展重点,开展科技攻关。

  硅材料:重点发展利用新型太阳炉提炼高纯硅材料工艺技术与关键装置,尽快建成年产100吨太阳能级硅材料中试生产装置,最终形成年产4000吨生产能力。完善新型太阳炉提炼高纯硅材料提纯技术、无坩埚熔炼专利技术以及新的自由落体转向可控化学反应时间技术,大幅降低太阳能级硅材料的生产成本。重点支持镍氢及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制和产业化等项目,打造武威、金昌地区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产业链基地。

  太阳能电池与组件:重点发展单晶硅棒、多晶硅铸锭切割、研磨、抛光等专用设备的研制和产业化,开发薄膜电池关键技术和产品,引进一批技术先进、研发能力强的企业集团,集中力量发展组件封装工艺关键技术和产业化成套技术。加快推进100MW光伏电源组件项目建设,大力引进省外太阳能高科技企业来甘肃建立太阳能电站,积极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

  光热太阳能:重点发展平板太阳能集热器和大型槽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实现太阳能集热器与建筑物一体化。集中力量开发平板太阳能集热器核心技术,建成绿色镀膜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开发建设年产1000万m2高性能太阳能选择性吸收真空镀膜连续生产线和年产50万m2—100万m2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热水器生产线。支持开发大型槽式太阳能集热系统,突破国外在该领域的技术封锁,研发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

  LED绿色照明:重点发展LED灯具,制定LED绿色节能照明推广计划。鼓励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太阳能高科技企业和省内企业开展合作开发,建设国内一流的LED芯片研发机构。

  2.降低生产成本,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千瓦级以上系统集成装备、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形成规模化制造能力。重点推进建筑屋顶和地面大型光伏并网电站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建设小型光伏电站作为补充电源。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新建小区,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光伏并网发电站。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推广使用光伏电源和LED路灯照明,建设一批新能源照明示范项目。

  3.优化产业布局,狠抓基地建设。以本土化生产为主,逐步完善检测设备、集成系统设备设计制造等关键环节,积极建设太阳能装备产品和设备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兰州、武威、金昌和白银等市为重点,大力发展硅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产业;以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和金昌市为重点,大力发展光热太阳能装备产品和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建设;以兰州等市为重点,大力发展LED绿色照明产业。

  (三)核电装备制造业。

  1.大力发展优势关键零部件。提高核电站含硼炭堆内构件、高压开关柜、高等级输电电缆、大型高品质铸锻件、板式换热器、超高强高韧性铝合金管材、滤网系统以及除盐器、喷射器等核电装备关键配件和材料的研发及制造能力。开发中央处理设施、水净化处理设备、通讯设备、厂区监控设备、控制出入检测系统、火灾探测与消防设备等辅助设备,推进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关键零部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突破关键技术,形成规模生产能力。

  2.积极开展核电有关设备技术攻关。大力开展核电站机电设备的技术攻关与研发,重点发展高等级压力容器(核岛内蒸汽发生器、稳压器、安注箱、板式换热器等)及核电站用泵、阀门、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等产品,形成规模生产能力。

  (四)生物质能装备制造业。

  1.重点发展发电机组和关键部件制造。重点开发生物质固体燃料致密加工成型技术、高效燃烧及供热技术、气化和液化技术、垃圾发电二恶英处理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制生物质直燃和掺烧发电、秸秆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等发电机组。提高生物质燃烧锅炉、焚烧锅炉、高效气化装置、热解液化装置等关键装备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秸秆直燃锅炉、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及系统等发电机组和关键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形成规模生产能力。

  2.加快生物质能装备研制开发。积极研制生物质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固体燃料等新能源产品制造工艺和装备。培育一批沼气发电、秸秆汽化发电、生物柴油等工艺设计和装备制造高技术骨干企业,构建我省生物质能源产业链。加快推进以沼气工程建设为核心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四、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组织领导,着力强化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不断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支持各类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开发和研制项目,加快项目核准、备案,对纳入全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优先给予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支持。用足用好国家加快西部开发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优惠政策。设立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申报国家重大专项,争取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并给予地方配套。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用好国家鼓励进口设备的减免税政策。对大型新能源装备设备运输设立“绿色通道”。积极尝试以成套装备作价投资,参与新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着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先支持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省内外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参与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投资。

  (四)着力加强服务平台建设。组建甘肃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研究院,搭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品和设备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试验性风力发电场和太阳能示范电站,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化进程。

  (五)积极鼓励订购和使用首台(套)省内重大技术装备。对选用首台(套)省内生产重大技术装备的用户单位,通过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装备保险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业企业和项目业主对首台重大技术装备投保。

  (六)扎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新能源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之间组成战略联盟,实施优势互补,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采用资本金注入、融资信贷、资产划转等方式,推进联合重组。对骨干龙头企业跨地区重组和产业转移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通过收购兼并国外企业,直接获取境外先进技术。

  (七)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选拔和培养渠道,完善人才管理机制,通过引进、培训等各种方式,培养一批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领军人才。通过项目联合攻关、选派访问学者、留学生和设立奖学金以及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中青年技术创新人才。鼓励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到我省创业发展。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机制,以新能源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聚集人才。高度重视职工培训,采取各种方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