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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时间:20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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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年底前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日

 

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着力在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上下功夫,着力在强化预防和处置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使全省各级政府在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中反应更加迅速、决策更加科学、处置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减灾能力更加增强、重建更加有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强化“一案三制”建设。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建设要求,坚持抓好各类预案建设,特别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的预案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预案体系,实现各类预案的全覆盖。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演练,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

  坚持不懈地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完善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抓紧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预案启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机制。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

  二、扎实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应急办的批复要求,力争在上半年完成省政府应急平台第一期建设任务,实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下半年逐步与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平台进行互联互通。
抓紧做好数据库的修订完善工作。在甘肃省政务专网上建立“甘肃应急”工作平台,保障网上运行。待条件成熟时,在互联网上部署和运行。

  三、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根据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各市州也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继续以宣传和解读国家及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以宣讲各类突发事件典型案例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应急科普知识的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加强对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半年,省政府应急办要完成对各市州、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应急办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各市州、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在继续完善省市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195号)提出的“到2011年底,基本建成县市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同时,不断规范应急志愿服务组织,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使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2010年,每个市州都要选择一个县市区、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行政村(社区)、一个企业、一所学校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示范区建设情况要在年底前报省政府应急办备案。

  六、坚持不懈地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24小时值班制度,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年内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指定信息报送员,确保通讯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省政府应急办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办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针对性。

  七、加强预防预测和危险源动态监控工作。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继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快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切实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先预防转变。

  八、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体系。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市州、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用机制。

  九、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需由政府负责的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同时,要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多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十、完成省政府专家组组建工作。在已经初步建立省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并完成省政府专家组的组建工作,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十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值班制度、信息编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省政府应急办各项工作程序,并尽快印发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办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