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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进甘肃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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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8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工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进甘肃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
推进甘肃经济发展的意见

    (省工商局  二○一○年四月一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主导产业、主导产品为重点,着力在全省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增强我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实施商标战略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注册商标总量达2万件,驰名商标达40件,著名商标达700件;到2020年,全省注册商标总量达3万件,驰名商标达80件,著名商标达1000件。商标监管进一步规范,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国内外注册商标总量与全省总体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商标成为我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有力支撑。具体任务是: 

  (一)积极培育制造业商标。围绕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依托我省现有产业和产品优势,积极培育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和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产业、产品商标,全面提升装备制造业商标价值。在电子信息、现代装备、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优先培育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商品商标,有效推动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二)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产业特色和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产品商标。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有地理标志特征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加大对农产品注册商标和有地理标志特征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重点打造出口商品商标。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商标注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国家、地区注册商标,提高出口产品档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快企业名称或商标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域名步伐,扩大我省注册商标的国际影响。大力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商品的国际化进程,引导和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产品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 

  (四)加快培育服务业商标。围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实施服务业商标品牌战略,促进我省服务业转型升级。鼓励服务业企业创新服务品牌,积极注册、运用服务商标。以服务业商标品牌为纽带,采用直销连锁、特许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重点支持金融保险、法律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工程设计、信息技术、科教、文化、医疗、餐饮、旅游、房地产、社区服务等行业商标品牌发展,鼓励企业引进国际标准、国际认证,争创驰名服务商标。 

  (五)增强传统特色商标竞争力。以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为目标,在特色食品、传统工艺美术品、民族饰品、文体用品等行业,打造一批有民族文化特色、体现民俗风情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和知名商号企业的商标、商号资产的保护运用,鼓励企业推进商号、商标一体化,提升“老字号”商标价值和传统特色产品商标价值。 

  三、保障措施。 

  (一)整合资源,提升企业及产品市场竞争力。各市州要深入摸底调查,整合现有商标资源,利用商标提升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注册商标企业及所有人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企业名称与商标的统一,在更高层次上整合企业商标资源,充分利用商标的无形资产优势,提高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商标注册在先原则,把商标注册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帮助和指导。各市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牌意识。 

  (二)严格执法,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维护商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特别要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农商标的保护力度。相关执法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等平台,畅通商标侵权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商标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西部商标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商标网上维权、预警、查询等服务,加大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规范商标中介服务。完善商标中介服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信息、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规范商标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公信度。建立商标中介服务执业培训制度,加强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执业资质管理,明确商标中介机构和代理人员执业范围。 

  (四)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实施商标战略的成果。设立实施商标战略专项基金,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激励和扶持机制,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品,作为自主创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并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企业登记与年检、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在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奖励,对在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新商标研发和商标维权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表彰,鼓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继续做好商标宣传策划和市场运营,不断提高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把商标战略和商标法律知识宣传列入全省“五五”普法工作内容,制定宣传计划,落实宣传任务,逐步形成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协作配合、企业主动运作、媒体大力支持、公众广泛参与的“重商标、创驰名”浓厚氛围。将每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作为全省商标宣传日,并通过举办商标节、商标知识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商标培训和研讨班,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和运用商标策略的能力。 

  四、组织领导。 

  实施商标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商标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全面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全力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着力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省工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引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及时注册商标,指导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工作,积极开展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省财政厅要按照省政府的奖励决定安排必要的奖励资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要积极运用现行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商标发展。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要做好信贷政策指导工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商标质押贷款等方式为企业融资开辟渠道。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要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科技项目和技术人才。省建设厅在城市建设、广告设置等方面要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为实施商标战略工程提供优质服务。省农牧厅要引导涉农企业打造自主品牌。省旅游局要重点扶持旅游线路、景区、饭店、商品等旅游品牌的开发和打造。省质监局要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管理、监督和认定工作。同时,省商标协会要切实履行职责,着力培养各类商标专业人才,积极牵线搭桥,把经济效益好、信誉好、知名度高的企业吸收到协会中,通过会员示范带动,增强全省企业争先创优意识,不断提高我省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