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首页 / 文件汇编/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0-05-31
  • 点击:17
  • 来源:

甘政办发[2010]1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2010年5月17日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以下简称《意见》),是继国务院批准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后,党中央、国务院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局出发,为加快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的亲切关怀和极大支持。《意见》确定了我省的战略地位和重点发展战略,明确了新形势下我省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了支持发展的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为我省“十二五”发展指明了方向,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是指导当前和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和对口衔接工作,《分工方案》按照省政府领导分工和部门工作职责,对《意见》涉及的主要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提出了11个方面19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省政府责任领导。

  各部门、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配合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支持。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方案,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分工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属于原则性意见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同时,要积极向国家对口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尽快制定出台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各部门、各市州要将《分工方案》组织落实和衔接汇报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政府责任领导报告,同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定期综合报告省委、省政府。省内有关新闻媒体要及时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导。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点击浏览下一页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