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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 时间:201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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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0]1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89号)和国管局《关于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办〔2010〕21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主动节能的责任意识,引导和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定于2010年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色办公、低碳生活”。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2日定为“无车日”,除特殊情况外,倡导各级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7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停开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各级公共机构的负责人要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领导带头示范,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向各级公共机构发出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践行”的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活动的倡议,要求工作人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三)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在各级公共机构职工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张贴节约粮食宣传画,悬挂节约粮食提示牌,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消费理念。

  (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大赛。响应国管局统一安排,在全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优秀节能论文、文学作品和公益广告。各市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参赛作品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参赛作品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汇总后向国管局推荐。活动详情请登陆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查询。

  (五)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要采取印发宣传画、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和开展知识竞赛、节能培训及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节能政策法规和节能常识,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于6月11日前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领取《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手册》及节能宣传海报。节能宣传周期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业务人员进行1次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对本地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强大声势和积极主动节能的浓厚氛围。各级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专题活动。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国管办〔2010〕213号)精神,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确定的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具体目标任务,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做更大努力,为完成我省“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任务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认真做好总结。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市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今后活动提出意见,于6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

  联系人:张晓蓉
  联系电话:0931—4609546
  电子邮箱:jnjp@gansu.gov.cn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