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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营盘至天仓公路一桥等三座危桥改建工程施工和2018年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塔县营盘至天仓公路一桥等三座危桥改建工程施工和2018年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已由甘肃省公路管理局甘公规划[2017]190号、194号、207号、227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省市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招标人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施工图设计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金塔县营盘至天仓公路一桥等三座危桥改建工程施工,全长54.18米。其中金塔县营盘至天仓公路一桥改建工程,位于营盘至天仓公路K0+884处,原桥为2-8米钢筋混凝土板桥,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设计荷载低,下部结构为重力式墩、轻型台、明挖扩大基础,由于受水流冲刷,现已产生不均匀沉降,桥台明显下沉,目前已封闭交通。现拟将原桥拆除,在原桥位新建2-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一座,桥梁全长33.76米,桥面宽度为净7.5+2×0.5米,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墩、薄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25,设计洪水流量Qmax=148m/s。金塔县金塔-梧桐沟公路团结坪桥改建工程,位于金塔至梧桐沟公路K12+525处,原为2-2.5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由于设计荷载低,加之使用年限久,盖板涵破损严重,原涵洞上部结构为矩形板,板底钢筋保护层剥落,钢筋外漏锈蚀,渗水腐蚀现象严重,部分盖板已断裂,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安全的要求。现拟将原涵洞拆除,在原涵洞位置新建2-6米钢筋混凝土简支实心板一座,桥梁全长13.2米,桥面宽度最大为32.01米,下部结构采用实体式墩、轻型桥台、明挖扩大基础,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金塔县大柳林-中东公路东干渠桥改建工程,位于大柳林-中东公路K5+378处,原为1-5.0米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桥,由于设计荷载低,承载力不足,加之使用年限久,部分梁板断裂,且梁板底有混凝土脱落现象,钢筋外漏,锈蚀严重,已不能满足车辆通行安全的要求。现拟将原桥拆除,在原桥位置新建1-6米钢筋混凝土简支实心板一座,桥梁全长7.22米,桥面宽度为净8.0+2×0.5米,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明挖扩大基础,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2.1.2 金塔县2018年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约255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8公里。
2.2工期安排
2.2.1金塔县营盘至天仓公路一桥等三座危桥改建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7月31日。计划工期:285日历天。
2.2.2金塔县2018年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计划开始日期:2017年10月20日,计划完成日期:2017年11月10日,编制周期22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2.3.1金塔县营盘至天仓公路一桥等三座危桥改建工程施工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工程范围内的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排水交叉、安全及沿线设施。
2.3.2金塔县2018年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安保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及后续服务工作等,最终以实测里程结算设计费用。
2.4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2个施工图设计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所在乡镇 |
规模 |
工作内容 |
WQGJ-SG-2017-1 |
危桥改建工程施工 |
航天镇、三合乡、中东镇 |
营盘至天仓公路一桥33.76米;金塔-梧桐沟公路团结坪桥13.2米;大柳林-中东公路东干渠桥7.22米。 |
工程范围内的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排水交叉、安全及沿线设施。 |
SGT-SJ-1 |
自然村、撤并建制村、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 |
金塔镇、羊井子湾乡、大庄子乡、鼎新镇、三合乡 |
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约11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8公里,最终以实测里程结算设计费用。 |
完成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SGT-SJ-2 |
自然村、撤并建制村施工图设计编制 |
古城乡、西坝乡、中东镇、航天镇、东坝镇 |
自然村、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约155公里,最终以实测里程结算设计费用。 |
完成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近三年(以2014年1月1日后发布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内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同类工程指累计建设里程、设计标准、建设性质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时间要求,同上)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同类工程指累计建设里程、设计标准、建设性质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2施工图设计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资质;且具有良好的设计经验、业绩和信誉,承担过100公里以上同类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拟派本项目的其他勘察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 内企业以及根据《酒泉市2016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表》信用评价定级为 D 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凡是参与本项目施工投标活动的企业,须在提供近期(2017年9月15日后)开具银行资信证明,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资信证明必须有该银行的固定联系方式(机打),如联系方式错误或者内容有虚假之处,视为报名不成功。
3.5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等活动的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登记注册地将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6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施工企业: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5年1月-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电话:0937-2612473)。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投标报名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3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中标后将各人员证书交至招标人处以便于管理及核查,直至本项目竣工完成。
4.4施工图设计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可以报任意合同段,但只能中1个合同段。(以合同段金额大小为先后顺序,即:当投标人在2个合同段综合排名均为第一时,则以合同段金额大小确定中标标段,中标金额最小的合同段将视为自动放弃该合同段,由该合同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9月19日8时30分—2017年9月23日17时0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规定的期限内下载标书,在网上成功报名后,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持纸质版网上报名截图、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含备选)注册建造师证和安考B证复印件(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设计标段)、项目总工(含备选)职称证复印件(施工标段)、银行信贷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施工标段)、网上可查询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递交报名备案表(报名备案表按给定的格式填写,每个标段一式四份,不递交报名备案表的企业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报名不合格。),递交报名备案表时间为 2017年9月2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标段)及当地政府网站或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为准(施工标段业绩指:投标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的业绩),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之处将视为报名不合格。
6.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7.公布公告的媒介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WQGJ-SG-2017-1合同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SGT-SJ-1合同段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SGT-SJ-2合同段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保证金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1018 12000 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13日上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必须到达现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机打)原件, 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地 址: 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 系 人: 李建锋
电 话: 0937—4570991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18093792672
邮 箱:315771862@qq.com
监督单位: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0937-2656015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