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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庆阳市支队车辆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17-09-18
  • 点击:830
  • 来源: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庆阳市支队车辆改造及设备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庆阳市支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庆阳市支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CY2017-0011 

二、采购内容:

一包:

序号

改装车辆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指挥车(猎豹)

1

100000.00

2

野战宣传车(依维柯宣传车)

1

3

运输车(物资)

2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移动货架(三层)

15组


移动货架(四层)

5组

移动盾牌 头盔架

5组

移动托盘

22组


二包共计247550.00

移动托盘

1组

卧室器材箱

40组

指挥器材柜

16组

紧绳器

50个

固定载重货架

6组

战备箱

6组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PPP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d.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函(正、反面复印件)。

2)一包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时,经营范围内需要有关车辆改装等相关内容,

3)二包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厂家直投仅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所投产品检验报告(加盖原厂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由自公告之日起由采购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备案)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91808:30时至2017年922日下午17:00时截止;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环保局向西800米)。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10 0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17年1010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宏瑞宾馆(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与安化西路交汇处)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收款单位: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北街支行 

  号:104 006 181 811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2000.00贰仟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4000.00(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7108日下午1700前,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4-8888685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庆阳市支队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19270909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庆阳市支队

2.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王柯涵

联系电话:13087565121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弘睿精致酒店四楼

 

                           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