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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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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省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玉门市水务局以玉水发[2017]206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河长25.546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22.654km,新建护岸7.403km,其中:(1)在山水沟K0+000-K1+564.7(河道中心线)左岸新建堤防0.72km,右岸新建堤防0.993km;(2)在石油河K27+280.5-K33+731(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堤防3.241km,右岸新建堤防2.58km;(3)在石油河K43+905-K61+976(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堤防4.635km,右岸新建堤防10.485km。(4)在山水沟左岸新建护岸0.41km,右岸新建护岸0.387km;(5)在石油河K27+280.5-K33+731(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护岸2.178km,右岸新建护岸2.172km;(6)在石油河K43+905-K61+976(河道中心线)段左岸新建护岸0.8km,右岸新建护岸1.456km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为赤金镇赤峡村、天津卫村等共计0.26万人,2.7万亩耕地,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防护区为乡村Ⅴ等,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堤防工程的级别为5级。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55日开工,20181130日完工,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所有的施工项目及工程监理,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山水沟左、右岸及石油河左、右岸新建防洪堤及护岸12.681km,其中:新建防洪堤7.534 km,护岸5.147km(桩号山水沟左岸0+001+480新建防洪堤30.72 km、护岸30.41km,右岸0+0001+380新建防洪堤30.993 km、护岸40.387km,石油河左岸K27+705-K33+605新建防洪堤123.241 km、护岸132.178km,石油河右岸K27+705-K33+157新建防洪堤62.58 km、护岸72.172km),渡管4座,上下堤通道2座、施工范围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标段:石油河左、右岸新建防洪堤及护岸8.25km,其中:新建防洪堤6.9 km,护岸1.35km(桩号左岸K43+905-K56+660新建防洪堤104.635 km、护岸60.8km,右岸K44+105-K48+080新建防洪堤52.265 km、护岸40.55km,),上下堤通道3座、施工范围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第三标段:石油河右岸新建防洪堤及护岸9.126km其中:新建防洪堤8.22km,护岸0.906km(桩号右K48+050-K61+946新建防洪堤68.22 km、护岸40.906km),上下堤通道3座、施工范围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标段: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工程监理。

3.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5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4.2资质要求: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3项以上(包含3项)水库、大坝或河道堤防治理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有3项以上(包含3项)水库、大坝或河道堤防治理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近3年有3项以上(包含3项)水库、大坝或河道堤防治理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4.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4.5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7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非酒泉市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人社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电话:0937-2612473)。原件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4.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2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为杜绝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现象,施工标段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拟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人员证件原件全部到场,并现场签字、拍照留存,由招标人监督核发报名备案。

4.7.3踏勘现场时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全部到场。

4.7.4开标时投标单位拟派住现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书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人员证件原件全部到达开标现场,并由代理人负责、招标人监督当场共同查验,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报名时登记的人员是否一致,不一致者投标不予受理。

以上要求若有一项达不到即视为放弃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4.8投标单位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若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一人将记入企业不良记录,上报行业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4.9投标单位中标后,在甲方要求的合同签订期限前,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的,以放弃中标处理,依次替补。

4.10本次招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中标后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进行调整。

4.11为确保工程项目按期顺利实施,本次招标限定每个施工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4.12投标单位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进出施工现场实行审批制和考勤制,出勤天数不少于22/月,现场由监理负责出勤考核,业主进行抽查,考勤不合格者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5.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1845000分—20184923:59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报名,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5.2凡是拟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需先在新版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49.4.13.167/TPBidder/memberLogin)上注册,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报名回执码”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证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以及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截图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携同技术负责、五大员一起,于20184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肃州区莫高路2-2号楼(阳光小区北9号)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42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51号)二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会

招标人定于2018411日上午900在玉门市水务局(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201841115:00在玉门市水务局七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

公告期:2018331日—201849日。

9.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为100000元,监理标段为2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缴纳时间:2018420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市石油河山水沟下赤金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址:玉门市水务局

    编:735211

联 系 人:杨多会

    话:0937-3376606    18909371680

    真:0937-3376669

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肃州区莫高路2-2号楼(阳光小区北9号)

    编:735000

联 系 人: 赵月             袁光杰

    话: 13195946543      18593037890

    箱: 10373939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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