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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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2017年贾川乡高家窑梯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JYSL2018024
一.招标条件
清水县2017年贾川乡高家窑梯田建设项目,已由天水市水土保持局以天市水保发〔2017〕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及群众投劳折资。招标人为清水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清水县贾川乡高家窑梯田建设项目实施区位于清水县中部偏西,地处东经105°56′21″~105°58′15″,北纬34°41′44″~34°43′52″之间,属牛头河水系一级支流稠泥河流域的邓家沟小流域,项目实施区总面积5.30km²,水土流失面积4.98km²。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坡耕地连片面积较大,乡镇政府和群众对兴修水平梯田的积极性高。项目建设涉及贾川乡梅江村1个行政村,总人口1321人,271户,劳动力590个,人口密度为249人/km²。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机修水平梯田55.12hm²,配套田间道路7.20km。其中在5°-10°的坡耕地上新修水平梯田44.61hm²,10°-15°的坡耕地上新修水平梯田10.51hm²。
2.4计划工期:2018年05月10日-2018年06月20日,总工期:4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自本公告之日起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9日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页。
4.2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
4.3.1获取时间:2018年04月09日至2018年04月14日。
4.3.2获取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免费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注:凡是拟参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8位数“登记号”,投标人凭“登记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3日09时10分,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全过程实行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18 2200 0451 091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清水县轩辕广场东侧
联系人:刘 鹏
电 话:13085977886
招标代理: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旁
联 系 人:张莉红
电 话:0938-8322325
2018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