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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市场价格运行情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010年,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CPI逐月上涨,总体呈前稳后高的运行态势。1—6月平均上涨2.8%,呈温和型、恢复性上涨,市场价格基本稳定。7月以后则呈现出涨幅高、范围广、预期强的特点,7—12月分别同比上涨4.1%、4.3%、4.7%、5.5%、7.3%和6.1%,平均上涨5.3%。全年CPI累计上涨4.1%,突破了年初确定的上涨3.5左右的价格预期调控目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位次逐月靠前。这次价格上涨,既有成本逐步上升的内在原因,也有国际市场大宗商品涨价向国内传导的外部影响;既有自然灾害多发造成的临时冲击,也有投机炒作加剧带来的泡沫成分;既有流动性充裕的深层次原因,也有少数媒体炒作的推波助澜,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叠加、综合作用的结果。尤其是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不仅加大了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而且已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直接因素。
二、2010年价格调控监管情况
2010年,在市场价格形势日趋严峻的形势下,全省各级发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部署,以保增长、调结构、稳物价为主线,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切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多措并举,加大了价格调控力度。针对居民消费价格尤其是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的状况,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价格调控,采取综合措施,全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一是加强了价格运行情况及走势的分析预测,及时提出价格调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完善价格监测体系,重点加强了批发市场、超市的价格监测和巡查,加大了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供求、价格动态和社会反映等资料的收集,对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实行了每日监测报告制度。三是组织开展了粮油肉蛋菜及农村生产和消费情况专项调查,定期对猪粮比价进行监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会商生猪价格走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稳定生猪生产,保持猪肉价格基本稳定。四是在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期间以及青海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灾害后,及时对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价格监管。尤其是九月份以来,面对居民消费必需品价格快速上涨的严峻形势,及时研究提出调控意见。根据省政府的安排,制定了我省贯彻国发40号文件精神、稳定物价、保障群众生活的具体措施,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和指导,加强了价格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稳定了市场价格,缓解了副食品涨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这些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减轻了社会负担。适时调整了农业用水价格,稳定了全省烤烟收购价格。研究制定全省医药价格改革配套措施。审核公布了1.4万多个品种规格药物的中标价格和中标零售价格,降低了部分药品价格。招标药品平均降价幅度分别为19%和31%。对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价格进行了审核。加强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价格、物业服务收费、建设项目收费管理。调整理顺了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规范了价格秩序。制定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和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规范了客货运输价格行为。针对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实际,及时启动了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环节运输企业的压力。加大了清费治乱力度,在全省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专项治理,取消、降低和废止了31个部门的89个收费项目和标准,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增加减免品种,扩大减免收费道路,全面落实了化肥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减免鲜活农副产品车辆通行费,促进了农副产品流通。认真清理各类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公布了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加强了收费管理。清理规范电信资费套餐,停止执行资费套餐438个(项),占总套餐量的89.02%。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推行了高校学分制改革。开展了医疗器械购销价格管理试点改革和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审核了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标准。降低20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费标准,减轻了患者负担。
(三)审慎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促进了节能减排。调整了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推进了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合理调整了省内电炉铁合金、电石、电解烧碱、电解铝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公布新甄别的高耗能企业名单,出台惩罚性电价措施,确保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及时兑现脱硫电价政策,保障企业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及时下达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加大风电等新能源价格支持。探索制定分流域水电上网电价政策,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出台了新的水电上网电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和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先后四次有升有降的调整了我省的汽、柴油批发价和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适当疏导我省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了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履行成本监审、公开听证等程序后,适度调整了居民用气价格。
四是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收费与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和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项目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产品交易和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节日市场价格和成品油价格、灾后重建物资价格检查行动。重点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拒售、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定西市、武威市查处了奶牛养殖协会串通涨价、大饼经营户串通涨价等典型案件,严厉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适时召开提醒告诫会,引导经营者主动承担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及时办理和查处了一批反应强烈的物业管理收费、医疗药品价格、停车收费、交通运输和教育收费、事故车辆救援收费、农村电价等方面的价格举报案件,防范和化解价格矛盾,维护了群众合法正当的价格利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全省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21件,实施经济制裁2546.363万元,为维护群众利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不断夯实价格基础,提高了价格工作水平。向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印发了全省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对价格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保证机构改革期间价格工作不受影响,专门下发关于继续做好全省价格工作的意见,有力指导了基层价格部门的工作。修订了省发展改革委《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程序规定》,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如期完成了农产品常规成本调查、小麦、玉米、油菜籽、棉花、烤烟等品种收益预测调查。价格监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共完成教育、医疗、药品、农业供水等成本监审项目145个,核减不合理定价成本6.96亿元。价格认证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对全省价格鉴证师开展了继续教育培训和再注册,价格行政许可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三、2011年价格工作重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非常重要。根据全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1年全省价格工作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审慎推进价格改革,不断强化价格服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全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是将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作为价格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要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粮食、“菜篮子”等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要整顿治理农产品流通环节价格和收费秩序,落实化肥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平价粮油供应和“农超”、“农校”对接工作。继续健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建立更加灵敏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和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形势的分析预测,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关注人民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动态。强化与统计、调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形势的分析预测和预警预报。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进一步完善稳定价格的应急预案,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努力保障重要商品供应。一旦出现或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继续加强舟曲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和完善灾后重建物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保障供应、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控制新的政府调价措施,必须调整的也要慎重把握时机和力度,严格履行价格决策程序,避免集中出台,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完善和落实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提高其应对价格波动的能力。
(二)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价格问题。按照医药卫生价格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逐步调整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中医诊疗类服务价格,继续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价格。研究完善我省药品定价办法,逐步引入疗效费用评估方法,合理制定和调整省管药品价格。加强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的监管,降低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水平。继续稳定教育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理顺教材价格,降低豪华版教材价格。要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严格基准地价审批,继续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完善殡葬服务价格和城市供热价格、人防工程和城市绿化地易地建设费收费政策。继续清理取消部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规范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坚决制止中介服务机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借助党政机关的职权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等行为。加强电信、铁路、民航,以及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等服务收费的管理。完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强化涉农收费监管,清理各种涉农收费,健全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禁止强制服务和强行收费。继续加强舟曲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和完善灾后重建物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三)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同网同价。积极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择机出台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进一步规范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价格。加强对农村电价的监管,深入推进趸售电价改革,进一步完善农业排灌超基数加价政策。力争全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城乡同价,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完善环保收费政策,稳妥推进环保收费改革,用价格政策促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调整个别未达标市州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尽快达到国家的要求。继续稳妥推进水价改革,推行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逐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适当调整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价格,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征收标准。继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改革我省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简化价格分类,逐步理顺车用油气比价关系。
(四)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价格监管。积极开展对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加大对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的日常巡查,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严厉打击价格欺诈、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价格违法行为,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巩固涉企收费检查成果,开展税务、水利、安监、金融等行业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查处越权制定收费政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各种名义变相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继续加强教育收费、医药和房地产价格监管工作,保持对乱涨价、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强化民生价格监管,维护群众价格权益。要积极探索商品房价格监管措施,完善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继续抓好对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教育、医疗等领域的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各项涉农价格政策落到实处。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法,丰富价格执法手段,改善价格执法办案条件。规范市场明码标价行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举报网络、社会监督网络和价格诚信建设,强化价格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价格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
(五)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水平。要继续搞好农产品成本调查。严格成本监审制度。继续抓好《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价格认证、鉴证工作。积极探索,促进我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鉴证师注册等行政许可工作再上新台阶。面对当前复杂的价格工作形势,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价格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互联网价格信息员制度,增强价格宣传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会同宣传部门建立健全价格新闻和重要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发挥好新闻媒体、互联网对稳定预期的作用,引导社会舆论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趋势,提高社会各方面对价格变动的心理承受能力,防范价格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激化社会矛盾。宣传政府为稳定价格水平、保障群众生活所采取的措施,告诫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价格违纪违法案例,震慑价格违法行为。对捏造的虚假涨价信息,及时以各种形式澄清事实。对捏造信息、恶意炒作、制造恐慌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孙瑞民 褚中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