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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土地管理
  • 时间: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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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新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全力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州)政府的认可和肯定。二是改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了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三是规范矿业权审批程序;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及“回头看”行动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四是积极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国土资源保障和测绘服务,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五是争取国家项目较多,非税收入大幅增长。争取国家各类资金5.2亿元,省级安排项目资金10亿元,征缴非税收入38亿元,实际增收近30亿元;实现土地收益52.2亿元,增幅比较明显。六是自身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一)积极应对,全力以赴支持抗震救灾。5·12”地震发生当晚,国土资源部门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震后第二天,抽调14名地质专家分3个调查组,奔赴灾区开展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随着工作的深入,在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国土资源部门的援助下,省又向灾区派出13个排查组,298名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在陇南市、甘南州的11县(区)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重大隐患点2200处,提出搬迁避让建议1000多条,实施应急工程措施20多处。标编专题图30多种,提供地图9000多幅,遥感影像<?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3万公里,现场测绘了221个村庄重建用图。积极争取灾后重建项目和资金,国土资源部紧急下达了1.35亿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争取国家批准了我省8个重灾县灾毁耕地整理复垦项目资金6.08亿元。组织编制了灾后重建3个专项规划,制定了保障灾后重建国土资源特殊支持政策,为灾后重建提供了技术和政策支持。

(二)主动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突出保障发展这个主题,努力为全省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服务。一是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牵头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先后深入6市、21个县(区),召开现场办公会,审核和协调解决了武罐高速公路、兰郑长输油管道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问题,保证了重点项目的及时落地。全年完成88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预审用地面积6.9万亩。审查审批用地报件179个,审查审批用地9.66万亩。依法处置国有改制企业土地31万亩,资产额17.5亿元。积极支持了中信集团与白银公司的战略合作。二是为金川、酒钢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配置矿权。批准新立矿业权19宗,合作勘查项目83宗,有效解决了国有大型企业接续资源勘查基地问题。阳山金矿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中金集团与金川公司合作以21.8亿元价款,取得了近期可以开发的部分矿段探矿权。妥善处理了正宁南煤田采矿权出让后续问题,促成中国华能集团入驻开发,带动了矿业权向大型企业集团的聚集。三是地质找矿成果显著。加大对地质勘查的投入,安排地质勘查经费近1亿元,实施地质勘查项目38个。通过集中力量重点攻坚,煤炭和重点金属矿区勘查取得突破,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成果显著。四是争取建立了地质勘查基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甘肃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确定了5亿元地勘基金规模,为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奠定了基础。

(三)严格监管,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是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严格审查建设占用耕地项目,能占荒地的不占耕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进一步减少。各级政府全面履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国土资源部门全力以赴,促进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落实。全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4万片块,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2.99%二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通过复垦整理开发新增耕地4.8万亩,建设占用耕地3.9万亩,连续8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全年3批安排省级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42个,总投资8.1亿元。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征用地行为。全省新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440件,比2007年下降30个百分点。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34件,处理结案196件,结案率达83.8%,有效遏制了违法问题高发势头。四是足额兑付征地补偿费用,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力度,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任务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整顿规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好转。一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整顿规范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案件为重点,认真开展了对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污染破坏环境、越权审批矿业权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清查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14起,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矿反弹的势头。二是稳妥推进资源整合。认真落实整合方案,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完成64个矿区的整合任务,减少矿业权84个。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趋于合理,“散、乱、小”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三是加大矿权审批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矿业权管理模式,矿业权新立、合作、转让,全部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国务院9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组通过深入检查,对我省的整顿规范工作及“回头看”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全省为期3年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五)改革创新,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取得较大突破。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厅党组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明确了“破除思想障碍、破解发展难题,构建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两破一构建”)的活动主题,围绕“土地怎么供、矿权怎么批、耕地怎么补”,形成了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和“两配置一补充”的意见、办法和措施,推进了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建立。一是创新建设用地供给配置机制,形成了《强化建设用地服务保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二是探索建立矿业权配置新机制,矿业权新立、转让、合作全部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严格审查,未产生新的矿权纠纷。三是建立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机制,制定了《甘肃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六)强化措施,干部队伍和自身建设成效显著。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优化内部管理、创建和谐环境,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制定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工作规则》,促进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化,各项管理程序化,行政决策科学化。二是队伍素质建设全面展开。深入开展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培训班170余期,实际培训5.8万人,受训对象依法管矿用地的意识明显提高。举办了为期30天的公务员综合素质培训班,为新进厅机关的36名干部进行了上岗培训。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贯彻《建立健全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加强对行政审批和人、财、物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公示重要行政审批事项210件,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02 人次,任前廉政谈话57 人次。五是成立了审计处,加强内审工作,开展了对市(州)国土资源局长的离任审计,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七)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专项工作和上级交办工作任务。部署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省、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进展顺利。深入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国家验收。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稳步推进。“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全面完成,通过国土资源部的验收,实现了部、省建设用地网上审批。完成了省、市(州)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3.14亿元。地质博物馆建设完成主体工程。

2008年国土资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发展矛盾凸显,矿产资源规划指导性还不强。二是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还不明晰,补充耕地的质量难以保证。三是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一些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二、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重点

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以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为切入点,积极主动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的理念概括起来就是:外树保障服务形象,内塑素质和谐氛围。

(一)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今年是扩大内需、加大投资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土资源部门服务经济建设的关键一年。重大建设项目大幅度增加,用地需求将更多更急,这是对国土资源部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的现实检验。一是提高审批效率。全面落实建设用地配置新机制,用足用活国家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的各项支持政策,建立土地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报件材料要力争减少一半,审批时限要力争缩短一半。二是主动上门服务。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方式,认真研究项目单位的困难和需求,真心实意为用地单位排忧解难。对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各类建设项目,要前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老大难问题主动办,普遍性问题跟踪办,涉及面广的问题公开办。三是扩大先行用地范围。积极主动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准备工作,对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有工期要求、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的工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项目,及时办理先行用地,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四是千方百计保证重点项目用地。需要实地踏勘和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积极及时组织安排;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在省政府主管领导授权后,认真审查出具意见,保证项目按期开工用地。对一些政策尚不明晰,办理有困难的建设项目用地,部分历史遗留的用地问题,要主动帮助完善用地手续。要全力保障兰渝铁路、西平铁路、敦煌至格尔木铁路、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成都至兰州铁路专线、石嘴山至兰州铁路二线客用专线、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营盘水至双塔高速公路、天宝公路天水过境段、中川机场扩建、金昌机场、夏河机场、中石油西固原油储备库、涩宁兰天然气二线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二)改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方式。一是下放管理权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由省级集中收交,按一定比例切块下达给市(州),由市(州)负责安排实施。二是落实共同责任。按照项目管理责权统一的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合理安排项目,管好用好切块资金,靠实管理责任,保证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省级主要对土地开发整理进行调控,监督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好的市(州),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项目执行不好的,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停止安排项目,扣减项目切块资金。三是鼓励多元开发。加强对国家切块和省留资金项目的调控管理,吸引社会资金,鼓励企业、个人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多渠道、多途径补充耕地,保证先补后占的落实。四是提高开发规模。土地整理规模控制在50公顷以上,开发规模控制在20公顷以上。五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监理、合同和审计制,加强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管理,保证项目质量。

(三)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创新矿业权配置机制。矿业权新立、转让和合作,严格执行市县协查、媒体公示、政府批准的原则,完善矿权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大力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主动为省属骨干企业和华能、中信、中金等大企业集团做好服务,促进重点矿业企业的发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促使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进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三是管好用好地质勘查基金。组建省地勘基金管理办公室,加强地勘基金投资项目和资金的安排、评估和监管。选择开发前景好的一批矿产地,加大地质勘查基金投入,争取尽快实现找矿突破。建立勘查基金良性循环、滚动发展机制,实现地勘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继续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成果。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力度,防止违法行为反弹。抓住当前矿产品价格下滑的时机,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四)全面完成二次土地调查任务。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必须上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调查队伍,落实工作经费,整体推动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筹措协调,认真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和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二次土地调查和成果上报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和规范,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开展土地调查。广泛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统一组织成果核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加强成果应用,县、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工作,必须以二次调查成果为基础依据。严格实行倒计时和行政问责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约谈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二次调查任务,对全省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加快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着眼科学发展全局,抓紧研究和编制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从空间上协调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省、市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积极推进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统筹安排各业发展用地,切实提高规划修编水平,着力解决规划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完成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全面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规划》、《探矿权设置规划》和《重点矿区矿业权整合规划》,依照规划科学配置矿业权,优化矿业权空间、结构布局。科学修编全省地质灾害规划,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和后备队伍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三年可以交流、五年需要交流、八年必须交流的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不同业务岗位和关键岗位的干部交流,激发活力,锻炼、培养干部。推行“实务导师”制度,通过一对一的传帮带,培养青年业务骨干和岗位能手,促进年轻干部的快速成长。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加强与有关院校的合作,大规模培训干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抓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对机关的基础支撑和自我发展能力。修订完善《市州国土资源干部管理办法》,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省厅加强对市(州)国土资源局班子建设,市(州)抓好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班子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沟通,努力解决基层干部实际问题。着力加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努力把国土资源所建成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坚强阵地。增强国土资源行业意识,加强行业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凝聚全系统力量,发挥集体智慧,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马  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