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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项目稽查
  • 时间: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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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大项目稽察工作以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灾后重建项目为重点开展检查和稽察。<?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委领导的安排,稽察办积极配合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对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第四、第五轮检查,对两年来扩大内需中央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扩大内需政策实施效果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涉及全省十四个市州、32 个县的66个项目。检查发现问题集中于项目前期审批要件不全;部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足、滞后;部分项目进展未能达到计划要求;极少数项目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开工建设;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调整审批手续;个别项目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针对检查组发现的200多个问题,我办积极向委领导和省政府汇报,并会同省监察厅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项目单位抓紧组织力量,认真扎实地做好整改工作,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制定周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于问题比较复杂的项目,跟踪落实,确保了整改到位。

(二)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专项稽察。

一是为了规范项目建设,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我办派出稽察组,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1个十大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示范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涉及总投资11.55亿元,稽察中发现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墙材、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中存在着建设进度滞后、未经批复调整建设内容、招投标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促使绝大多数项目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办和委内相关处室组成检查组,对我省第四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中41个尚未开工的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实地督察,逐项查明原因,积极与市、州、县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加快了项目建设进程。对未经批复调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等问题,提出规范项目建设的措施和要求。据复查,截止20109月中旬,国家通报的41个未开工项目已经全部开工,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三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委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项目决策行为的的自查,自查项目审批1129项,发现项目审批中信息未能及时公开、超越权限备案项目等问题34个。在此基础上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办对我委审批的项目进行了抽查和整改,截止当年5月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

四是对我省十大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农村初中校舍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及中央扩大内需等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三)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稽察。2010年年初,我办对陇南市武都区、文县、康县、徽县、宕昌等五个县区灾后重建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和城镇住房、市政建设、农村供水、教育、卫生、以工代赈道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广播电影电视、政法基础设施等957个重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稽察。针对有些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和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超规模建设、监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建设进度达不到国家要求等问题,从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项目监理、规范重建基金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并上报了省政府。

(四)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和参与了多项检查。对庆阳市、平凉市、定西市、省教育厅、窑街煤电集团的部分重点项目进行了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未经批准变更设计、超概严重、超合同付款、未全面验收即投入使用、违规支付资金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并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项目监管体系、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工程变更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配合省监察厅对我省11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效能监察,对项目搬迁、资金到位等一些影响项目执行的关键问题,向省政府进行了反映对我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和重点检查;对天平、西平铁路和兰渝铁路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稽察。配合相关部门对我省2010年上半年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五)注重项目整改,加大整改力度。为确保政府投资的严肃性,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加强了项目整改工作。如对国家发改委通报的榆中县农村危房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委主管稽察工作的领导约谈了兰州市政府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指出了榆中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兰州市按国家通报要求严肃整改。我们按照委领导的指示,将榆中县农村危房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向全省进行了通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引以为戒并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向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整改通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再如对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稽察组检查出问题的项目,我们会同委内有关业务处约谈了项目单位负责人,督促项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对被全国范围通报的项目问题,采取领导约见项目负责人和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指出问题,明确整改任务,引起了相关领导的重视,促进了项目的整改落实。

2011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这个中心和大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稽察工作计划,并在计划的安排上把专项性稽察与逐步完善对重大公共工程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以点带面,提高稽察办的影响力,不断深化稽察工作。初步计划稽察项目35个,涉及总投资30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6亿元。主要包括:省列重点项目4个,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1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14个,县级污水处理项目2个。对中央检查组和国家发改委稽察办检查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后期的复查。稽察工作的重点是:

(一)继续把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摆在突出位置,对中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要跟踪检查,积极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尽快整改到位,善始善终完成中央投资项目的建设任务。对未开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成前期手续,落实各项开工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对在建项目要密切跟踪,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资金使用以及工程质量等情况,督促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尽快建成投产,发挥效益,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做好投产运行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验收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已验收的项目,要全面检查项目实际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计划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和办法,确保项目投资效益得到全面发挥。

(二)围绕2011年中央投资重点,搞好重点领域专项稽察。继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稽察。针对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难点问题,稽察内容应侧重于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方式、建设进度、配套资金的落实以及分配使用情况等方面。深入研究建设模式、分配使用、退出机制等政策性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确保这些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使人民群众早日得到实惠。为配合教育和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要将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作为2011年稽察重点,从项目布局、计划分配、建设标准、工程质量、配套资金、建设功能发挥等方面加强稽察,从规范项目建设角度出发,研究提出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的建议,从整体上提高这类项目的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搞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有效形式,做到稽察与调研相结合,加强分析研究,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共性和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的政策意见,特别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稽察工作水平;认真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汲取经验,充分运用扩大内需检查中的成功做法,以促进稽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清正廉洁地履行好职责。(王学军 于奇  黄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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