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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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全省重大项目稽察情况
2009年稽察工作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 特别是党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为出发点,重点做好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稽察监管。一是积极配合中央扩大内需检查组分三次对我省11个市州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共抽查各类项目150个。检查组通过直接听取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施工现场,认为我省在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中思想重视,组织领导得力,省市县三级行动迅速,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和预算下转全部到位,在全省各级资金都很困难的条件下,尽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开工率逐步提高,整体呈现积极务实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我们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组织力量进行复查,使中央检查组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开展专项稽察。在配合中央检查组检查的同时,我们围绕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开展了多方面、多方位的稽察。先后派出稽察组34个,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执行、配套资金落实、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等进行稽察,全年共稽察项目62个,总投资51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1.12亿元。涉及行业包括农林水利13项、交通能源16项、社会事业11项、城市基础设施7项、工业和高新技术15项。此外,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委牵头,分管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两次对陇南、天水、甘南三市州的省列重大项目、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督查。参加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组成的检查组,对陇南、天水等8个市州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及资金物资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进度、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接收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兰州、白银廉租房建设,天水、武威、定西农村中学校舍改造,白龙江林管局所属的迭部、洮河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工程,甘肃省磁力驱动全密封系列泵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甘肃中科天光集成开关项目的稽察。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为项目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特别是针对建设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通过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上报省政府参阅。在稽察工作方法上不仅注重检查和稽察,更注重对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促进了项目管理的规范和完善,有效防范了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使稽察工作的作用真正得到发挥。从稽察、检查和督查的情况看,项目建设整体进展顺利,各市州政府、项目主管部门及大多数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管理意识有所提高,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资金下达及时顺畅,未发现截留、挪用和下达滞后等问题。但是部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前期工作不规范。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才办理立项和可研报告批复手续;施工图审查期间,就签订施工合同;无施工图而导致开工后出现问题,引起纠纷;未批复初设、环评报告,未办施工许可证就组织招投标或开工建设。
招投标不规范。不招标或未经批准自行邀请招标、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先施工后招标和补签施工合同、以能否垫资为条件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项目管理不规范。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设立资金专户或专账,用大额现金或“白条”支付工程款等。
配套资金筹措难度大。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筹筹措难度较大,很多项目建设不同程度受到配套资金不足的制约,影响工程进度。廉租房建设国家每平方米补助400元,实际造价在1200元左右,缺口800元需地方配套,筹措难问题尤为突出,虽然在争取项目初期各地都已做了承诺,但实际足额到位的很少。
征地拆迁难度较大。有些地方在拟征用土地上抢栽乱建,随意抬高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造成很多困难,致使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无法按时开工。
工程监理工作不规范。有的监理公司由于力量有限,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不足,或对已中标的工程进行转包,或随意变更现场监理人员。有的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理日志不全,工程监理形同虚设。
项目建设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是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安排数量大、时间紧,要求短期内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不少地区勘察、设计、审核力量有限,为赶进度容易忽视项目的必经程序。二是中央扩大内需民生项目多、覆盖领域广,许多基层项目单位,不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定,缺乏实施和管理项目的经验,致使一些项目实施中存在多方面不规范问题。三是一些市县项目主管部门人力不足,管理粗放,标准不高,缺乏专业队伍和完善的制度,监管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四是个别项目参建单位运用工程建筑领域的潜规则,在项目申报、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合同实施、施工建设等环节有意违规操作,牟取不当利益。
二、2010年稽察工作重点和要求
2010年稽察工作将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中央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尤其是中央投资下达的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稽察工作的重点,确保中央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提高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继续做好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促进中央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落实,保证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认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项目稽察重点。根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稽察工作要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按照分工,负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另一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实施好工程建设项目和发展改革系统履行项目审批监管职责的排查,并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
(三)围绕中央投资安排重点和计划要求,以“调结构、惠民生,保续建、保投产”为重点开展专项稽察。继续开展对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的稽察,监督指导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规划、论证、审批、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完善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条件,在投资计划下达时明确项目建设地址、规模、工期、配套资金来源及数额,依法开展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投资效益的发挥。不断创新稽察方式,对中央补助的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民生工程,采取自查、抽查、联合稽察等方法,充分发挥各市州发改委、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四)建立完善项目监督检查奖惩制度。建议对检查稽察中发现的项目执行好的地区和单位,在资金安排、投资计划下达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重争取、轻管理,挤占挪用建设资金,重复申报和用已完工程申报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工程质量有问题的项目要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项目单位的领导责任,维护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
(五)稽察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稽察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发挥稽察工作成效,认真查处和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善于发现和总结项目建设中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加强项目管理的政策建议,标本兼治,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使稽察工作更好地为改进投资宏观管理服务。
(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治、创新和服务意识。稽察检查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坚持原则,以理服人。加大对项目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国家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加深了解,增强项目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王学军 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