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产业政策
- 时间:200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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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产业政策工作情况
2007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过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方向重点,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服务业、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管理等方面,扎扎实实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执行产业政策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一些地方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经常主动询问产业政策规定,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文件、会议、讲课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产业政策信息,指导企业和地方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投资导向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一年来,为税务部门出具了18个鼓励类企业、产业和产品界定文件,为企业减免税提供了服务。为质监部门出具了22个水泥、白酒、电焊条、冶炼等行业企业的核查文件,配合做好工业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换证工作。为环保部门出具了铁合金、电石、焦炭企业产品及工艺界定文件,为金融部门提供了贷款项目有关产业政策咨询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三是制定了淘汰落后计划。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省经委向国家上报了10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企业基本情况表。对省发展改革委具体分工的铁合金、电石、焦炭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与各市州发改委反复衔接,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计划淘汰铁合金行业落后生产能力14.36万吨;计划淘汰电石行业落后生产能力31.9万吨;淘汰焦化行业落后生产能力46.6万吨,并分年度落实到企业。
(二)积极推进铁合金、电石、焦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及行业准入管理工作
2007年是国家继续实施宏观调控,特别是加大了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的一年。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电石、铁合金、焦化等行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
一是加大了督查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配合国家开展了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活动,对全省铁合金、电石、焦炭行业又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对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情况的排查核实,进一步摸清了底数。
二是开展了现场核查。根据国家对铁合金、电石、焦化行业进行公告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行业准入条件,组织了由行业协会、企业和环保部门等单位组成专家核查组,对全省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执行行业准入条件情况逐户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将已通过核查程序的13户电石企业的基本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公告,有10户企业进入了国家电石公告。在全省165户铁合金企业中,已有34户进入了国家公告,有近70户企业已经通过了省上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准备在近期上报国家发改委申报公告。
三是制定了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在结构调整中发展的总体思路,鼓励现有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新上项目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的发展。
四是制定实施了差别电价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会同下达了两批实施差别电价企业名单,有关部门开展对铁合金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甄别和分类工作,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有力地支持了节能减排工作。
(三)积极做好服务业工作
一是参加了全国服务业大会,撰写了相关的汇报材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根据甘肃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市场准入、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召集了工商、财政、税收、银行、国土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对服务业项目的支持。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向国家发改委编制上报了07年《甘肃省现代物流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得到批准,争取到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500万元。同时编制上报了08年服务业专项规划—甘肃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现规划已得到国家的批复。
三是开展了服务业发展课题研究。为了认真研究和解决服务业发展的短腿问题,制定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课题研究计划,与有关部门开展了服务业发展课题研究。目前,研究报告的初稿已经形成,下一步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对全省服务业的主要行业现状进行调研,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四)认真做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车辆管理的精神,认真开展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及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车辆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全省各车辆生产企业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切实加强产品合格证的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召开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座谈会,参与了专用汽车和挂车准入管理规则的讨论及提出修改意见。吉利集团5万辆轿车生产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后,积极向产业司领导汇报情况,争取企业早日通过车辆及产品公告。目前,协助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的专家已对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吉利集团)兰州分公司进行了现场审查,并顺利通过生产条件验收,甘肃省第一家整车厂有望进入公告,正式生产。
二、2008年产业政策工作重点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产业政策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转变”,抓住“结构调整”这个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创新政策思路,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产业政策工作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手段和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的基本取向是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在具体政策方面,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
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原则,充分利用财税、土地、金融、环保等政策手段,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条件。完善并严格执行焦化、电解铝等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扩大准入条件的实施范围,健全准入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重化工,特别是“两高”行业的盲目扩张,遏制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二)遏制“两高”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部分“两高”产品,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和提高出口关税,增加“两高”产品的出口成本。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进一步落实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电石、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分年度、分地区淘汰落后年度工作计划,公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的企业名单,明确责任主体,接受社会监督。组织推广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节能减排的工艺技术,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四)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逐步建立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淘汰落后与补偿援助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发展适合当地需要、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中小企业。
(五)制定区域差别化政策
根据东、中、西部产业发展现状和四类主体功能区发展要求,结合国际产业转移趋势,研究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产业梯次转移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合理、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甘肃的工作重点是:
(一)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据国家即将修订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类别,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信贷、土地、环保、质检、价格、进出口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
2、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明确的淘汰类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确保按期完成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补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研究实行差别水价、差别排污费等政策措施。
3、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政策,加快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抓好焦炭、铁合金、电石、氯碱、铝工业、铅锌等行业准入工作,推动企业加快工艺装备改造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力度
1、积极制定服务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修改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市场准入、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批转下发。
2、抓好服务业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对近年以来甘肃省利用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进行总结,进一步做好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近两年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全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编制上报2009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建立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鼓励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贴息和补助。
3、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服务标准是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市场、增强服务企业自律和调整服务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推进服务标准化,是优化服务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明年国家将在现代物流、商贸和餐饮等进行服务标准化试点,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质监局和相关行业部门在全省选择几个行业,十几户服务性企事业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4、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全省服务业统计,反映协调服务业统计中出现的问题。
(三)做好车辆《公告》管理,促进汽车行业结构调整
继续做好我省车辆企业行业准入生产条件审查和申报《公告》的工作,规范企业生产、销售行为,积极培育专用车和特种车企业,推动汽车产业发展壮大。认真开展产品一致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治理超限超载和打击非法拼装等工作。
2007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过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方向重点,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服务业、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管理等方面,扎扎实实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贯彻落实产业政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执行产业政策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一些地方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中,经常主动询问产业政策规定,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文件、会议、讲课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产业政策信息,指导企业和地方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投资导向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一年来,为税务部门出具了18个鼓励类企业、产业和产品界定文件,为企业减免税提供了服务。为质监部门出具了22个水泥、白酒、电焊条、冶炼等行业企业的核查文件,配合做好工业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换证工作。为环保部门出具了铁合金、电石、焦炭企业产品及工艺界定文件,为金融部门提供了贷款项目有关产业政策咨询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三是制定了淘汰落后计划。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省经委向国家上报了10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企业基本情况表。对省发展改革委具体分工的铁合金、电石、焦炭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与各市州发改委反复衔接,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计划淘汰铁合金行业落后生产能力14.36万吨;计划淘汰电石行业落后生产能力31.9万吨;淘汰焦化行业落后生产能力46.6万吨,并分年度落实到企业。
(二)积极推进铁合金、电石、焦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及行业准入管理工作
2007年是国家继续实施宏观调控,特别是加大了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的一年。省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电石、铁合金、焦化等行业结构调整,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
一是加大了督查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行业再度盲目扩张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配合国家开展了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活动,对全省铁合金、电石、焦炭行业又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对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情况的排查核实,进一步摸清了底数。
二是开展了现场核查。根据国家对铁合金、电石、焦化行业进行公告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行业准入条件,组织了由行业协会、企业和环保部门等单位组成专家核查组,对全省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执行行业准入条件情况逐户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将已通过核查程序的13户电石企业的基本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公告,有10户企业进入了国家电石公告。在全省165户铁合金企业中,已有34户进入了国家公告,有近70户企业已经通过了省上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准备在近期上报国家发改委申报公告。
三是制定了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在结构调整中发展的总体思路,鼓励现有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新上项目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的发展。
四是制定实施了差别电价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会同下达了两批实施差别电价企业名单,有关部门开展对铁合金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甄别和分类工作,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有力地支持了节能减排工作。
(三)积极做好服务业工作
一是参加了全国服务业大会,撰写了相关的汇报材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根据甘肃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市场准入、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召集了工商、财政、税收、银行、国土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对服务业项目的支持。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工作的通知精神,向国家发改委编制上报了07年《甘肃省现代物流平台建设项目规划》得到批准,争取到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500万元。同时编制上报了08年服务业专项规划—甘肃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现规划已得到国家的批复。
三是开展了服务业发展课题研究。为了认真研究和解决服务业发展的短腿问题,制定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课题研究计划,与有关部门开展了服务业发展课题研究。目前,研究报告的初稿已经形成,下一步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对全省服务业的主要行业现状进行调研,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四)认真做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车辆管理的精神,认真开展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及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车辆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全省各车辆生产企业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切实加强产品合格证的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召开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工作座谈会,参与了专用汽车和挂车准入管理规则的讨论及提出修改意见。吉利集团5万辆轿车生产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后,积极向产业司领导汇报情况,争取企业早日通过车辆及产品公告。目前,协助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的专家已对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吉利集团)兰州分公司进行了现场审查,并顺利通过生产条件验收,甘肃省第一家整车厂有望进入公告,正式生产。
二、2008年产业政策工作重点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产业政策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转变”,抓住“结构调整”这个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创新政策思路,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产业政策工作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手段和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的基本取向是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在具体政策方面,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
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原则,充分利用财税、土地、金融、环保等政策手段,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条件。完善并严格执行焦化、电解铝等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扩大准入条件的实施范围,健全准入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重化工,特别是“两高”行业的盲目扩张,遏制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二)遏制“两高”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部分“两高”产品,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和提高出口关税,增加“两高”产品的出口成本。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进一步落实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电石、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分年度、分地区淘汰落后年度工作计划,公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的企业名单,明确责任主体,接受社会监督。组织推广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节能减排的工艺技术,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四)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逐步建立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淘汰落后与补偿援助的长效机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发展适合当地需要、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中小企业。
(五)制定区域差别化政策
根据东、中、西部产业发展现状和四类主体功能区发展要求,结合国际产业转移趋势,研究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产业梯次转移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合理、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甘肃的工作重点是:
(一)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依据国家即将修订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类别,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信贷、土地、环保、质检、价格、进出口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
2、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明确的淘汰类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确保按期完成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补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研究实行差别水价、差别排污费等政策措施。
3、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政策,加快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抓好焦炭、铁合金、电石、氯碱、铝工业、铅锌等行业准入工作,推动企业加快工艺装备改造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力度
1、积极制定服务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修改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市场准入、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批转下发。
2、抓好服务业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对近年以来甘肃省利用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进行总结,进一步做好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近两年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全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编制上报2009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建立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鼓励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贴息和补助。
3、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服务标准是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市场、增强服务企业自律和调整服务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推进服务标准化,是优化服务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明年国家将在现代物流、商贸和餐饮等进行服务标准化试点,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质监局和相关行业部门在全省选择几个行业,十几户服务性企事业单位,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4、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全省服务业统计,反映协调服务业统计中出现的问题。
(三)做好车辆《公告》管理,促进汽车行业结构调整
继续做好我省车辆企业行业准入生产条件审查和申报《公告》的工作,规范企业生产、销售行为,积极培育专用车和特种车企业,推动汽车产业发展壮大。认真开展产品一致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治理超限超载和打击非法拼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