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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小餐饮经营面积调整为60平方米以下
  • 时间:2020-09-22
  • 点击:1638
  • 来源:兰州晨报

  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条例修订草案》调整了监管主体,“三小”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经营店定义、中小餐饮和食品小销售店的面积进行了调整,小餐饮的经营面积由30平方米以下调整为60平方米以下,食品小销售点面积由10平方米以下调整为30平方米以下;对“三小”的生产经营准入采取“宽进”:简化登记申请材料,改为内部核查,申请人只需提交登记申请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审批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对食品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登记实施“告知承诺制”,不需要再进行现场核查,简化了审批程序;取消原条例的食品小作坊定量包装食品仅能向餐饮服务单位销售的规定,改为也可以向食品经营者(含食品流通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销售,以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