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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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兰州水泵总厂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主体已完工,装饰安装工程基本完成。正式用电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州水泵总厂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式用电设计
2.2项目地点:纬十二路以北、纬十四路以南、经十二路以西、经十一路以东
2.3招标范围:项目电力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核)、施工阶段的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2.4投资概况:柴油发电机房及变配电室为专业工程暂估价: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元);
本项目已取得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新区供电公司下发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
2.5设计期限: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2020年5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17年12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至今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另需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文件);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具有类似项目正式用电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查询范围至少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公告发布日期以后查询记录为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登记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4日09时至2021年1月5日17时进行投标登记,获取相关资料。
4.2登记地点: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地址:兰州新区清水河街766号)
4.3登记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人员配备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供招标人留存。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15:00,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递交地点: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
5.3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人员配备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及相关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新区清水河街766号
联系人:孔树荣
电话:0931-7846082/15293181694
电子邮箱:lbccry@163.com
2020年 12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