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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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兰州水泵总厂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主体已完工,装饰安装工程基本完成。绿化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兰州水泵总厂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绿化工程设计
2.2 项目概况
兰州水泵总厂新区保障性住房位于纬十二路以北、纬十四路以南、经十二路以西、经十一路以东,总用地面积20231.14㎡,建设用地面积15666.9㎡。
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4栋,总建筑面积44897.06㎡,地上建筑面积32888.32㎡,地下建筑面积12008.74㎡。
2.3 招标范围
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2.4 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并提供在本单位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7年12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主持完成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另需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须在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3.5 提供单位注册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前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主体类型为“法人”;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主体类型为“自然人”),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9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登记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4日09时至2021年1月5日17时进行投标登记,获取相关资料。
4.2登记地点: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地址:兰州新区清水河街766号)
4.3登记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人员配备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供招标人留存。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15:00,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递交地点: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
5.3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人员配备表及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及相关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新区清水河街766号
联系人:孔树荣
电话:0931-7846082/15293181694
电子邮箱:lbccry@163.com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