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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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内容: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三、项目预算:20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我单位目前使用的《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由四川迈维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负责开发,并于2012年在我院开始使用。该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我院提供运维服务至今,对我院运维服务工作非常熟悉。为保证业务的稳定性及服务质量高效性。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该公司继续负责系统的运维服务。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四川迈维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火炬动力巷2期3栋2层1号
六、论证专家意见
1、专家姓名:何力平
工作单位:兰州某部
职务/职称:高工
论证意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目前使用的《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由四川迈维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自主开发,于2012年开始使用至今,该系统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多项自主核心技术,且不断升级完善,涉及从业务应用到大量数据采集、录入、管理、归档及查询调阅的全部完整流程,涉及复杂的软硬综合维护,因此该系统的运维服务其他公司根本无法胜任,只能由四川迈维系统工程有限责在公司来承担,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姓名:张亚莉
工作单位:兰州市文化旅游局
职务/职称:副研究员
论证意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是确保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提供的维护及技术支持。因原系统由四川迈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独立开发,由该公司提供配套运维服务,可以保证项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减少运维成本,保证系统运行正常。故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四川迈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施。
3、专家姓名:张伟
工作单位: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职务/职称:教授
论证意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现使用的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由四川迈维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实施,为保障管理系统高效稳定运行,为审判业务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支持,运维项目必须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和配套,故该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方式,继续由四川迈维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承接。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方代表:
联 系 人:陈 群
联系电话:0931-4617185
联系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