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首页 / 文件汇编/ 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5-04-17
  • 点击:41
  • 来源:

甘政办发〔2015〕4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2015年农业增加值和
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方案

  为实现全省农业稳定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5〕20号)精神,现就全面落实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两项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实施我省“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不断完善农业基础条件,着力建设产业基地、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打造生态安全品牌、千方百计稳定扩大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新途径,确保年内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预期目标

  (一)力争全省农业增加值增幅5.49%,达到1100亿元,较上年增加161亿元,其中:农、林、牧、渔及其他分别增长3.8%、10%、11%、13.3%、8%,对增加值增长的贡献分别达到2.84、0.12、2.19、0.02和0.32个百分点。

  (二)确保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不低于11%,达到6367元,较上年增加631元,其中:工资性、家庭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1.6%、9.2%、20%和13.5%,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分别达到4.79、4.63、0.34和1.23个百分点。(详见附件)

  三、重点工作

  (一)因地制宜,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增长目标任务。

  1.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效益。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土地流转,引导土地向家庭农场、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集中,并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行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农业的规模效益和比较效益。

  2.推动转型发展,提升特色产业增效益。顺应天时和作物生长规律,调整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进一步提高马铃薯、玉米等高产稳产作物种植比例和经济作物面积。以全产业链开发和草地农业试点为主线,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

  3.推动农产品外销,提升市场竞争力增效益。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扩大我省农产品出口规模,通过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提高国内外市场销售份额。

  4.推进农机农艺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增效益。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支持力度。

  5.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贮藏加工升值增效益。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贮藏加工升值增效益。

  6.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功能增效益。紧紧抓住休闲农业这个近年来兴起的新型消费业态和重要民生产业,传承农耕文化、拓展农业功能,培育农业新的增长点。

  (二)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增加值和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持续增长。力争完成农业增加值预期目标,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达到2682元,增长9.2%。

  1.种植业。力争全年实现增加值810亿元,增长达到3.8%,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700元,增长8.6%。

  ——林果:新增优质水果面积45万亩,其中苹果新增挂果面积25万亩、盛果面积20万亩,新增产量35万吨、产值40亿元。力争实现增加值260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达409元。

  ——蔬菜:新增蔬菜面积50万亩,其中露地蔬菜40万亩,设施蔬菜10万亩,新增产量100万吨、产值20亿元。力争实现增加值282.7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达613元。

  ——中药材:新增中药材面积5万亩、产量3万吨、产值7亿元。力争实现增加值53.5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60元。

  ——马铃薯:新增一级种薯推广面积228万亩,亩均增产220公斤,总增产50万吨。力争实现增加值74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204元。

  ——玉米:种植面积与上年基本持平,通过提高单产,新增玉米产量10万吨,增长1.7%左右。力争实现农业增加值122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272元。

  ——酿酒原料、棉花、油料、小杂粮等作物。力争实现农业增加值17.8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42元。

  2.养殖业。力争全年实现畜牧业增加值214.8亿元,增长达到11%;农民人均纯收入482元,增长11.3%。

  ——肉牛产业:新增肉牛饲养量43万头,总饲养量达到750万头,实现产值101亿元,增长14.57%。力争实现增加值77.25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33元。

  ——肉羊产业:新增肉羊饲养量258.52万只,总饲养量达到3600万只,实现产值75.59亿元,增长13.12%。力争实现增加值64.79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25元。

  ——生猪产业:新增生猪饲养量51.63万头,总饲养量达到1514.62万头,实现产值105.27亿元,增长4.28%。力争实现增加值66.49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139元。

  ——家禽产业:新增鸡饲养量698.9万只,总饲养量达到8989万头,实现产值19.78亿元,增长8.43%。力争实现增加值6.02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36元。

  ——驴、马、骆驼、兔等牲畜生产,力争实现增加值0.25亿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49元。

  3逼渌(含林业、渔业、农村服务业等)。实现农业增加值75.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0元。

  (三)强化农民培训,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劳动力输转规模,力争实现26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培训、输转50万技能型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村服务业和农村文化产业,增加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全省农民人均新增工资性收入288元,增长11.6%。

  (四)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预计2015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可达1182万亩,流转率24.7%,新增流转面积200万亩,来自土地流转的农民人均收入可达341元,扣除原有土地经营收入,来自土地流转的农民新增人均收入可达29元。全省农民人均新增财产性收入33.5元,增长20%。

  (五)推进双联行动与扶贫攻坚行动深度融合,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稳中有增。在稳定惠农政策转移性收入的基础上,通过强化监督、跟踪审计,认真抓好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及草原补奖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保农民应得的各类补贴和项目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两个行动深度融合基础上,培育农民转移性收入新渠道。全省农民人均新增转移性收入83.4元,增长13.5%。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目标任务。各地要将农业增加值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县市区,细化落实到每个增长点和增收构成来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形成省市县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努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任务。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中要坚持“能高则高,能快则快”的原则,贫困县市区农牧民收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其他县市区2个百分点以上。

  (二)认真组织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抓好两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贯穿全年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各地实际,找准新的增长点,拓宽新的增收渠道,持续挖掘增收潜力。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进度要求,按农时季节强化落实措施。各级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衔接,定期开展专题会商,共同分析增加值构成和收入来源方面的成效、问题及原因,落实改进的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测考核。省上将通过经常性监测、不定期督查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对标检查。各市州也要建立监测工作制度,逐月监测、分季度汇总分析,并将监测分析情况上报省农牧厅。省级和市州都要完善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两项指标考核办法,加强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范围。

    附件1:各市州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任务分解表       

        2:各市州2015年种养业增加值增长目标任务分解表